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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摩罗在拜占庭帝国使者的帮助下登上西突厥可汗宝座,屁股还没坐热,就接到有不明大军打了进来的消息。
摩罗只是稍微有些惊讶,马上便镇定下来,一声令下,准备应战。
突厥人只要骑上马,背上弓箭,拿起弯刀就是一个精锐的骑兵。
即便是没有盔甲,缺少马蹬,凭借烙印在血脉深处的马术和箭术,他们就是世界上最凶悍的骑兵。
由于敌人来得太突然,大多数牧民都在其他地方放牧,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会回来一次。
仓促一下,勉勉强强凑出了5万骑兵,其他的大部落距离这里还很远,一时半会儿来不及支援。
在程咬金这边率先冲出去后,李孝恭便直接率领中路先锋大军跟了上去。
一万玄甲军奔跑起来,卷起漫天沙尘,声势浩大无比,有如狼烟。
另外两路先锋军在看到中路的烟尘后,也是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三支队伍非常默契地在距离牙帐两里左右的距离停了下来,迅速换上另一匹战马。
双马一骑的优势迅速被体现出来,只要战马拥有充沛的体力,在这个距离上非常利于骑兵冲锋。
没有什么对阵喊话,斗将之说,直接从左中右三个方向对敌人发动致命冲击。
杀!
一开始,突厥人只有些许慌乱,但等到骑上战马后,战意迅速被激发出来,面对皇朝集团发起的三路冲锋一点都不虚。
全都狞笑地抽出弯刀,朝着皇朝集团的兵马发起反冲锋。
向来只有他们用骑兵来虐杀对方的步兵,甚至是骑兵,在他们看来这又将是一场屠杀。
摩罗骑在一匹矫健的汗血宝马上,抽出带血的金刀大吼:“儿郎们,随我杀!”说完便率先冲了出去。
突厥人崇拜真正的勇士,他想用敌人的鲜血来扞卫属于王的荣耀,成为真正的突厥可汗。
两里的距离,从双方骑兵之间的对冲,到短兵相接只花了不到十个呼吸。
突厥人想象得没错,这确实是一场屠杀。
只不过这次屠杀与被屠杀之间的角色发生了互换。
被屠杀的对象是他们自己。
骑兵之间的战争不需要太多的技巧,极致的速度便是绝对的力量!
只不过,这一次突厥人没有在战马上占到任何便宜。
皇朝集团使用的战马同样是来自草原的大宛马,没有高下之分。
当战马上的优势消失后,胜利的天平渐渐向另一方倾斜。
摩罗骑着汗血宝马一路冲到第一线。
凭借熟练的马战技巧,躲过了一次又一次挥舞过来的马刀,也用手中的金刀划中了一个又一个敌人。
“怎么可能?”
摩罗惊恐地发现,他这吹毛发断的金刀居然连一个敌人都没划伤,而突厥人却在成片成片地倒下。
“战场发呆可不是好习惯,吃爷爷一斧!”
就在他愣神之际,程咬金早已经注意到他了,一斧头朝他脑袋抡过来。
这一斧头无法阻挡。
摩罗迅速偏过头来,堪堪躲过这一斧头。
就在这时耳朵上突然传来阵阵刺痛,摩罗用手一摸才发现自己的左耳居然被齐根削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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