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这书都看串了,什么英雄救美,这应该叫做行侠仗义。走!”
可能是这附近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人迹罕至,那两个妖魔根本就没想过附近可能会有其他人。
一点都没有敛藏自己身上的妖气。
沈乐言才御剑追了几刻,手中的寻妖罗盘指针就转个不停了,说明那两个妖魔就在附近——既然是抓人,对方肯定要在山林里一寸寸仔细搜寻,所以行进速度很慢。
“踏马的,那个臭小子跑到哪里去了?我们都追了两个时辰了,还是没找到他!”
“别急,这附近血迹越来越多,那小子身受重伤,妖丹受损严重,肯定跑不远的,应该只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藏,只要我们找仔细了,他就跑不了!”
“那小子居然身负灵骨,可惜了……若不是王上的命令,他再修炼几年,应当能在妖族声名鹊起。”
“你哪来那么多废话。王上想要他的灵骨,他就得乖乖给——逃,他能逃得出王上派出的追捕吗?可笑。要怪,就怪他运气不好,还没修炼出名堂,就被发现了身怀灵骨。”
沈乐言在百米之外,两只妖魔的交谈声顺着风声入耳。
无涯没看错,那两只妖魔的修为跟他一样,都是筑基下品境,如果他偷袭时机得当的话,应该能一击得手斩杀一个,剩下一个可以再慢慢周旋。
“主人,那两只妖魔在说灵骨?”
“你也知道灵骨?”
“自然知道啊。少数天赋异禀的妖魔生来就有灵骨,身负灵骨者,对天地灵力的感知更加敏锐,换言之,有一副灵骨在,修炼速度起码提三成。”
“看来……那两只妖魔抓的是他们妖族了。”沈乐言低声道了一句。
“主人,那我们还管这桩事吗?”
他有些犹豫:“灵骨,是很难出现的东西吧?”
“那是自然,灵骨出现的概率大概就跟单灵根出现的概率差不多,妖族千年能出一个就不错了。如果个个妖魔都有灵骨,那还得了,仙门早就被灭完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乐言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运气真是一如既往得差啊。”
无涯剑:“?_??”
原着里,将现任妖皇斩杀,统一四分五裂的妖族的,就是一只身怀灵骨的狼妖,名唤郁野。
既然灵骨这么难得,他们今天遇上的,说不准就是正在被妖族中人追杀的郁野。
因为现任妖皇觊觎郁野身上的灵骨,想将之取出来炼化,为自己提升修为所用,因此派了许多妖魔追杀郁野。
在原着剧情里,郁野被自己的族人出卖,被抓回去后,关入了妖族的地牢,每日被喂食各种乱七八糟的灵药,现任妖皇在他身上尝试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功法,只为将他身上的灵骨抽离。
经历了整整两年的痛苦折磨后,现任妖皇终于找出了抽离他灵骨的法子,郁野被活抽灵骨,然后半死不活地被扔到妖族的流放之地自生自灭。
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任凭谁的性子都要扭曲了。
郁野在流放之地遇到了天大的机缘,活着走出流放之地后,修为反而大大提升,立刻召集了一批被妖皇残害过的妖魔举兵反叛。
但那些都是后话了。
郁野当上妖皇后,也并未停止对仙门的战争。
再后来……再后来那本书的狗比作者就弃坑烂尾了!(???)
所以他现在也不知道,到底该出手救下郁野,还是当做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任凭郁野按照既定的轨迹那样被那两个妖魔抓走……
“主人,主人?主人在纠结什么?“
沈乐言定了定心神:“无涯,假如今天我们要救下的那只妖魔,他日后是个大反派,你救不救?”
隆安五年,二世为人的贾蔷为保清白身,从虎狼之巢宁国府夺命而逃,自此,一名万年工科单身狗,迎来了他在红楼世界的春天...
1158年,即南宋绍兴二十八年。这个时代,四大发明已经改良完毕,运用在了社会生产之中,有纸,有火药,有科举,有科技,有发达的商业,有充足的人口,社会生产力远超汉唐。同样在这个时代,金国称雄中原,西夏盘踞西北,大理割据西南,南宋偏安一隅。大西北和中亚地区,西辽尚未失去恢复故国的理想。大草原上,蒙兀部缓慢发育,正在积蓄着足以颠覆世界格局的恐怖力量。如何在这个四分五裂的大争之世中找寻到一条能走向光明而非沉沦的道路呢?首先,当然不能对南宋报以任何形式的期待。注前中期不涉及火器,不喜者勿入。...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汉灵帝西园租官,要不要租?租!当然租!因为只要恰好租到灵帝驾崩前的最后一个任期,就等于直接租房租成了房东!租官租成了诸侯!所以,匡扶汉室怎么能只靠埋头苦战...
做了一辈子炮灰的周谷儿重生了,重生在她即将被养父卖掉的那一年。重生后的周谷儿表示,这一辈子她的命运要自己掌握,决不再任人宰割。且看她这个炮灰养女如何斗极品,发家致富,收获幸福。...
我是王富贵是青史尽成灰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我是王富贵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是王富贵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我是王富贵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