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天明的手在衣服上揩了揩,习惯性想要和这位老村长握握手。
村长轻描淡写的瞥了他一眼,没有上前去接,只是淡淡道:“以后对他们好点吧”。
说完,村长背着竹篓离开了,只给于天明留下一个佝偻的背影。
沈言将一切看在眼里,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想在这时候跳出来让于天明难堪,走在了最前面,当作什么也没看见。
“走,叶叶,我们回家”。
沈言他们的家是那种老旧的泥瓦房,农村很多地方都保留有这种房子,泥巴打垒成墙,房顶用瓦片堆砌。
别看这种房子老土,由于厚厚的土墙,屋子内冬暖夏凉,除了有些“可爱”的小动物骚扰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缺点了。
当然,时间推移,那些进城打工的人回到家乡后,都会大气地修一栋漂亮的小洋楼,如今村子里还住着这种房子的,也只有沈言他们一家了。
沈言他们走的这几个月,院子没人打理,已然长了些许杂草。
于天明跟着沈言进入院子里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沉默起来,想到儿女这么多年就生活在这种地方,他的心里愧疚就如滔滔江水般难以压制。
开锁,进门,里边还是正常的样子,除了有些灰尘外,几乎闻不到有什么异味。
沈言为了一家人的身体健康,还是有经常打理房间的,临走之前还给这个老伙计来了个全身大扫除。
大门正对着的墙壁上方,是沈承贵的灰白遗像,老头子白发苍苍,脸上布满褶皱,眼睛瞪得老大,板着一张脸,仿佛就是有人欠了他一千块钱似的。
看到爷爷的一瞬间,沈叶叶一下就绷不住了,泪水夺眶而出,也顾不得这儿还有旁人,抱着哥哥大声痛哭起来。
沈言的鼻子也酸酸的,不过被他忍了下去,轻声对她安抚起来。
就连平日性格跳脱的郑希妍这时候也不敢造次了,沉默着看着这个沈言生活过的地方。
于天明站在堂屋中间,感觉在这儿的每一刻都是一种煎熬,遗像中的老人瞪着的那双眼睛,仿佛直击他的灵魂,让他坐立难安。
——
沈言再次将屋子打理了一番,索幸,后院的井还没干,不然他又得厚着脸去村长家挑水了。
今天,郑希妍变得格外殷勤,沈言一直帮着沈言打着杂,沈言干什么,她就在一旁打下手。
不过,她终归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哪里干过活?总是笨手笨脚的,有时候还会帮倒忙,就像是一个努力而笨拙的倒霉熊。
于天明去县里买香符了,打算好好祭拜一下逝人,对此沈言没有拦着,因为他也有这个打算。
叶叶这时也已经缓过劲来,懂事的她可不比郑希妍这个笨手笨脚的大小姐,所有的活都干得得心应手。
几近黄昏时,于天明已经买好香符回来了,顺便还带了一些食材回来。
灶屋内,于天明本想自告奋勇地烧火的,可起了半天的火,打火机都快被他用的没气了,手中的包谷枯叶换了好几片,楞是没让他起火成功。
沈言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在于天明讪讪的眼神中接过枯叶。
“角度放低点,加大接触面积”。
大圣,你为什么跟着那个贼秃去抢劫灵山啊?哎,一言难尽啊。当初那贼秃掐着我脖子问我,你是跟我去西天,还是我送你上西天天蓬元帅,你呢?他说西...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
八零后的沈飞扬辛苦拼搏,却在年过半百的时候惨遭车祸,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医院的白墙,也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反而是穿越到了五零后小姑娘沈云芳身上。好死不死的,小姑娘现在刚刚十五岁,也就是说,她穿越在了吃不饱穿不暖,还动乱万分的七十年代。哼哼,这些都难不倒在社会中拼搏了大半辈子的智慧女人,且看她怎么左手鸡右手鸭...
落魄青年林言,偶然得到滴血空间。一切变得不一样了种植各种极品蔬菜,养殖各类珍奇野兽,与世界餐厅五百强合作,成为学校最大蔬菜供货商,创办慈善机构…琉璃青菜,水晶黄瓜,腥红番茄,中华鱼子酱,至尊神户牛肉,白金葡萄酒,这些都是林言同学的产品。但是,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林言同学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将你们手里的金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