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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到夜场工作的第七个月。
而在这七个月之前,我的身份是一只狐。
这并非危言耸听,我确实是一只狐,是一只从灵山处下来的狐狸。
作为狐,我偷跑到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来,并非是贪图玩乐,而是为了找到能与我血液相融合的男人,繁衍后代。
就此,挽救狐族的兴衰。
可能有人会问我,你好端端怎么不去平常的做都市小白领,却在男女关系最为混乱,且人人唾弃的夜场里面工作?
对于这点,我想说的只有在这种人人都不屑,肮脏的地方,才能考验到与我融合男人的秉性。
当初白娘子也是用头上的簪子几番考验了一下许仙的诚实度不是?
我所在工作的夜场名字叫‘迷失’。
来迷失的男人大多数表面看起来很斯文,但只有做我们这一行的才清楚他们内地里是多么的变态。
比如说往我们女人的身体里灌辣椒水什么的,有些身体素质不行的,就会被弄死。
在这行里,死了个人就好像是灰尘落进大海里一样,一星半点的涟漪都没有泛。
毕竟,来夜场里的女人大多都是没人疼的主,人死了,一般都是直接扔海里处理。
当然了,有人死,就也有人重获新生。
也有聪明伶俐的姐妹趁着年轻美貌,把握住了机会,成为富豪商贾的情人,从此吃的是人参燕窝,穿的绫罗绸缎,用的金银玛瑙,行的最低档次也是宝马奔驰。
对此,我的好朋友蓝妮儿时常对我说的就是,你就是太死板,不然的话凭借你的容貌,肯定是分分钟泡上有钱有势的男人。
听到这话,我通常是笑笑不回答。
若我想下海捞钱的话,又何必露胳膊露腿的在迷失夜场里勾搭客人。
我大可以直接找个有钱的土豪,再化身变成狐狸的模样,一口咬死富豪,夺取富豪的财产。
在这思绪纷飞间,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伴随着高跟鞋进来是烫着板栗色大波浪的蓝妮儿,她对我耸了耸肩膀,懒洋洋的说道:“昨天陪金主去逛街,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
我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不会是碰到金主老婆了吧?”
“哎呀林苏,这都能猜的到?你是仙女转世吧?”
蓝妮儿朝着我跑来,抱着我就对我的脸蛋一阵狂亲:“算的这么准,那你说说后来发生了什么?”
我无奈道:“我就是随便猜的,如果不是碰到正牌,否则芝麻点大陪金主逛街的事情,你不会特意告诉我的。”
“说的也是。”
蓝妮儿松开我,啪啦着倒在一旁的柔软大沙发上,开口道:“那正牌看到她老公搂着我的腰的时候,反手就给我来了两巴掌,但我也不弱后,回扇了过去。”
未等我回话,蓝妮儿绘声绘色的继续道:“你可不知道,那正牌一脸褶子,丑的几乎不可直视。而我被这么个丑八怪打了一巴掌觉得冤枉啊,然后金主为了让我消气,就讨好的给我买了个翡翠镯子。”
说着蓝妮儿就扬起手,露出了她套在手腕上的通体碧绿的镯子。
我点了点头:“挺好看的。”
蓝妮儿很是得意:“可不,我被扇了两巴掌,但却是得到了金主的爱恋还有价值不菲的翡翠镯子,而那一脸褶子的女人,却是遭到金主的讨厌。”
我冲着妮儿笑了笑算是回应。
其实说实在的,女人是蛮可悲的,勤俭持家,对自己连个贵一点的水乳都舍不得买,但省下来的钱却是被丈夫花钱如流水讨好别的女人……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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