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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小孩子怎么知道的(第1页)

清晨起来,外面已经是茫茫一片,本以为积雪很厚,可出门发现是薄薄一层,小雪还在下,只不过是没化而已。

大同区域直面草原吹来的北风,向来冷得很快,村民们都加了衣服,朱达也穿上了棉衣,虽说这棉衣打了不少补丁,但还算齐整,他记得往年这个时候即便穿上棉衣也觉得很冷,可现在就强了不少,蛋白质和脂肪充足供应和锻炼身体加起来,御寒能力自然跟着大幅度提高。

朱达和周青云刚进了向家院子,还没等开始练武,后面李和就跑了进来,昨日之后,大家关系拉近很多,李和笑嘻嘻的说道:“朱达,我爹喊你有事,还说你们俩要是没吃早饭一起过去吃。”

总旗召唤没有不去的道理,两个人跟着李和一起过去,进院子的时候碰到村里谁家的婆姨正陪着李春花,先前趾高气扬的小姑娘看到朱达后跑到一旁,很是好奇的打量,心想从前那个穷小子家里这么看重。

那婆姨也满脸惊讶,她没想到朱达小小年纪,在李总旗家居然像个正式的客人,居然是李和过去请,这得多大面子,等回去一定要和家里人念叨念叨。

朱达和那婆姨点头打了个招呼,思路却发散起来,按说这年头妇人女眷把名节看得很重,可村里这些妇人在李家当差也很坦然,外面下三路的议论很少,看来李家做得还算正派,不知道别处如何。

偏房里隐约间有呼噜声传出来,李和还回头解释了句:“两个表哥昨天下午回来,晚上跟着我爹去巡夜,才睡下去,辛苦得很。”

堂屋里只有李总旗和李应两个人,总旗李纪满脸憔悴疲惫,也是一夜未睡的样子,早饭还摆在桌上没有撤下,朱达进门的时候,李纪正在和儿子说什么,看到他们进来,很不见外的示意他们坐下,李应还笑着给他们添了两个碗。

早饭是杂粮粥、饼子和咸菜,李总旗家也不是什么锦衣玉食,无非粮食好些,能放量吃,总旗李纪这个态度透着亲热,不把朱达他们当外人,拉拢交好的意思很明显。

“贼兵也只能在咱们卫所里折腾,因为咱们各个百户村子是一盘散沙,地方上的村寨他们为啥不去,因为那边宗族大姓多,碰了一家,一族一宗的出来,那十几个贼兵好干什么,可咱们卫所,一户是一家,百多年前还能上阵,可现在都是小户种地的,又聚不起来,贼兵们自然不怕。”

他只是说道理给儿子听,朱达他们来不避讳一并教育了,当自家晚辈的意思,周青云倒是有兴趣再来一碗,朱达则是听得很仔细。

“卫所屯田是个定数,一家就这么块地,只有大儿子能有的种,其他兄弟也养不起,大了就赶出去找食,有的祖辈和爹妈舍不得,结果一块地不够全家吃,只能败落了,所以咱们卫所没有大家,只是小户,不敢多生孩子,不敢多生儿子,有了直接淹死,作孽啊!”

领着村里青壮巡逻一夜,到现在没有睡,疲惫之极,李总旗现在这个状态朱达理解,和醉酒倒是有些相似,人处于兴奋和放松以及迷糊掺杂,往往会说些平日里不会说的感慨。

刚才这番话让朱达受益匪浅,这个时代多子多福,可白堡村里几乎没有三个孩子以上的,在这种勉强温饱的情况下,按说会放开生才是,这个方向他一直没有想太多,今天李总旗的感慨让朱达豁然开朗,原来是这么回事。

卫所屯田是个定数,每一户的田地也是个定数,家里只有一个男丁能当军丁,这份田地也会继承,如果你想分家的话,估计上面不会阻拦,只要缴纳的税赋不变就好,但分家的人越多,每个人手里的田地就越少,吃饱肚子就越难,为了保证生存,就必须尽可能少生,杀婴虽然残酷,可总比长大了养不活或者整个家赤贫破产好,这个经验想必是无数惨痛的教训累积出来的。

但这样的百户没有任何的凝聚力,自从不用卫所军户打仗之后,军户们已经是纯粹的长工佃户,各家种各家的地,又没有血缘关系,又没有日常的操练,小家小户都顾着自己,上面只顾着收钱粮,组织不起来那就一切休提。

“下马村闹出那么大的案子,那两家进贼后就没动静吗?肯定喊了哭了,周围邻居也听到了,可没有一家去管的,据说啊,被抽丁的人家不敢去管,没被抽丁的人家指望着别人去管,朱达,你将来肯定有出息,你这个共担钱粮的提法让咱们百户抱团了。。。。。。这帮天杀的贼兵,我去了怀仁那边才知道,半夜狗叫的事情十几个百户都遇到了,这帮贼狗在琢磨那里好下手,咱们村运气好啊!”

听着李总旗的感慨,朱达能想象出那一夜邻村的景象,大家都觉得事不关己,都觉得只要缩头就无事,但这次不管,下次就会落到自家头上。

“总旗大人,我没什么功劳,那一夜要不是你把梆子敲响,贼兵没准就冲进来了,前夜要不是李大哥敲梆子,咱们村的风险也很大。”朱达很严肃的说道。

不管怎么说,李家父子是个有担当的,还有起码为公的心思,不然现在很多事也不会做起来。

这话一说,李总旗和李应都是高兴起来,谁都愿意听夸奖,何况这不是凭空奉承,总旗李纪笑着说道:“朱达,我也是看你长大的,咱们都是一家人,以后不要见外,喊我李伯就好,至于这李应和李和,你叫哥哥就挺好,不过你们俩别觉得自己能当哥哥,有什么事多问问小达,他比你们明白。”

“李伯,青云是我兄弟。”

“对对,青云你也叫我李伯就好,以后多和李应李和来往。”

周青云对这种言语上的远近分辨不出来,只是一边喝粥吃饼子,一边闷声答应了。

那边李总旗打了个哈欠,晃晃头说道:“你们几个先吃着,不够再做,小达,昨晚我带着人巡逻,出来二十号人,改配的那根长矛都用不得了,可庄稼地的家什不好用,贼兵真进来还是无用,总的想个法子。”

这才是喊自己来的目的,对此朱达心里苦笑,倒不是为这个问题,而是觉得白堡村破败如此,李总旗找人商量问计都没有选择,只能找自己,话说回来,他找自己也没错,村里其他人的确不会有什么好主意。

但朱达也知道,这李总旗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找自己碰碰运气罢了,只不过他运气的确不错。

“总旗大。。。。。。李伯,侄儿家里的那根长矛也破烂的没法用,可铁矛尖锈掉了不能用,不如弄个木杆子,把杆子头削尖了一样可以戳人。”朱达出了个主意。

在这个时代,很多知识和技能是被某些阶层和家族垄断的,但在那二十余年中,书籍、杂志、网络上相关的信息浩若烟海,只要你想了解就会找到,什么问题大家都不怯场,都可以跟着去说几句,朱达自然也有相应的知识储备。

听到这回答,李总旗脸上有几分失望,摇头说道:“削尖了用处不大,穿厚一点就挡住了,被刀一砍就断了,我再想想办法,原来卫所还有些旧刀枪能给下来,现在想要就得自己买了。”

大家本来聚精会神,可听到这个回答又觉得很一般,心想这和拿着木棍没有区别,这个主意自己也能想得出来。

朱达在那里笑着补充说道:“李伯,削尖的长棍可以用火烘烤下,这就变硬了,小侄还听人讲,把尖的那头在粪水里浸泡了再烤更有用。”

早饭时候说到脏污事物,大家脸上都有厌恶神情,但李总旗愣了愣,整个人却呆在那里,木棍削尖烘烤后的确会变得更坚硬,沾染粪水后如果刺中划破,那伤口破烂波及全身,杀伤可是不小,这个法子简单,却从未想到,但谁都能想明白其中道理。

“这法子还真好用。。。。。。”

“李伯,大伙一定要聚在一起,一根长杆子贼兵不怕,要是几十个人聚在一块,贼兵也奈何不得。”朱达又补充了句。

这个道理同样浅显,大家能想明白,越想越觉得这法子好用,李总旗琢磨了下,直接从座位上站起来,盯着朱达说道:“老向居然还会这个,居然还把这个教给你了,他胆子可真不小。”

朱达挠挠头,嘿嘿笑着不反驳,向伯军中出身,有些兵法上的东西自然会被人联想到他那里,这个时代的人当然想不到,他们所认为机密要紧的兵法战策,在那个时代处处可以看到,还有各种专业不专业的分析,让每个想要了解的人都可以足够了解。

“行不行,还要练起来才知道,小达,那个青云,你们俩中午就在家吃饭,阿大,让你娘预备几个好菜。”

屋子里又是安静,李家兄弟两个目瞪口呆的看着朱达,心想自己父亲怎么这么看重朱达,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什么值得这么看重?

“多谢李伯,中午就不必了,我和青云要去接师父,师父中午应该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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