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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一片沉静,落针可闻。
过了好一会,屏风那边才传来赞不绝口的叫好声:“好诗,宪妹妹这首诗立意新颖,不落俗套,”
“我还以为女孩子做不出好诗,不想宪妹妹竟别具匠心,把我们男儿都比下去了。”
“是啊!与之前的荷花诗都不一样,诗中表达的情感耐人寻味,让人回味悠长。”
这个声音温润又带着几分欢喜,庄明宪认得,这是叶茂的声音。
他道:“我觉得这首诗是第一,你们觉得呢?”
庄杰不服气道:“这还没做完呢,你怎么就知道这是第一了?别的妹妹还没有作诗呢?”
有人立马反驳:“这还比什么呀,根本就没有悬念了,宪妹妹这诗乃今天当之无愧的诗魁了。”
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朝外蹦,实在是因为庄明宪这首诗太惊艳了,让他们太震撼了。而作出这首好诗的人不是别人,不是之前一直比他们厉害的傅文,是庄家人,是他们的妹妹,多有面子啊。
庄明宪淡定地坐回原位,叶茜眼里能喷出火来。
今天本该她大出风头的,她的诗早就准备好了,特意请人润色过,非常好。
可没想到庄明宪做出来的这首诗比她准备的那首还要好。
庄明宪应该是出丑被嘲讽的那一个,可她却抢了她的机会,出尽了风头,让她连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有庄明宪那首诗在前,她就是再做诗,也不过是落入俗套罢了。
这个贱婢!该死!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手心,强迫自己忍着,一定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庄明宪看着叶茜,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怜手下败将的笑容。
叶茜脸色更难看了,甚至微微有些发抖。
庄明宪只觉通身上下都格外舒爽。
若是长房准备的是其他的花,她今天就是不出丑,也仅仅能表现一般。
可偏偏竟然是荷花。
傅文最喜欢荷花,他做了不少荷花诗。
这一首就是傅文二十岁那年高中探花之后所做,皇帝大加赞赏,在京中流传度很广。
可以说,这是傅文做的荷花诗中最好的一首。
除非叶茜能搬出状元郎来,否则,她今天必败无疑。
叶茜真是太不走运了!
庄明宪暗笑道,这大抵就是重生的好处之一吧。
“明宪作了这么好的诗,我是不敢献丑了。”庄明姿站起来,柔柔一笑:“茜姐儿还要作吗?”
叶茜心头一惊。
她的才华已经不如庄明宪了,难道在接人待物方面还要被庄明姿比下去吗?
不,绝不行!
她挤出一个笑容,洒脱道:“不作了,不作了,本来作诗就不是我的强项。”
她们不作了,四房六房的那两个女孩子,就更不会作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把宪表妹的诗滕一遍吧。”叶茂朗声说道:“看看剩下的那一盆荷花,花落谁家。”
别人想不想要他不知道,至少他是很想要的。
两盆荷花,他跟宪表妹一人一盆,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
叶茂心头热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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