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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焙烧的时候,刘正轩让来福带着刘忠去村后的小山上砍一些白杨木的小树枝。
山上有很多白杨木,含有的树脂少,结构又细又均匀。
树枝砍回来后,只能用手工拿刀修切成合适粗细的铅笔杆。
铁匠铺定制的粗铁丝,放在大火上烧红,一点一点地烧烙在铅笔杆的中间部位,形成中空。
刘正荣这时候好奇地跑了过来,问道:“二哥,你们在做什么?”
“铅笔,是用来写字的硬笔。”
刘正轩微笑着回答,“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随后,又让刘忠把焙烧后的笔芯用手工修成合适的粗细,蘸点猪油插进中空的铅笔杆,把笔头修尖。
修掉的笔芯,用大火烧软再焙烧,又能接着使用。
简易的铅笔终于都做好了,因为没有机器,纯手工制作又是第一次尝试,速度特别慢。
好不容易完成了,刘正轩拿着这个时期的第一支铅笔,在买来的纸上写下刘正荣、刘忠、来福的名字。
字迹很清晰,效果非常好,写的是正楷字。
刘正荣看着写的字,惊奇地说:“二哥,这比毛笔快多了,而且写得也挺好看的,让我也试试。”
刘正轩把铅笔递给刘正荣。
刘正荣平时跟着两个哥哥学过认字写字,尤其是她三哥刘正栋教了很多。
她母亲张会兰的父亲是邻村的秀才,张会兰从小就跟着学习读书写字。
所以张会兰从小也教导四个孩子读书写字,只是刘正轩之前不太喜欢读书。
刘家的几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也常常一起写字读书,虽然读书的成绩不一定好,但认字写字还是都懂一些的。
刘正荣写的字也很漂亮,字迹清晰又秀丽。
看着自己写的字,刘正荣开心极了:“二哥,这个铅笔用起来太方便了,给我多做几支好不好?”
来福和刘忠都抢着回答:“好的四小姐,等午饭后,就给您做。”
中午吃饭的时候,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男的一桌,女的一桌,厨娘和下人也跟女的一桌。
当周传香把做好的饭菜端到前院时,那浓浓的香味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刘家每个人。
周传香做了四个菜,盘菜片烧五花肉。
盘菜也叫芜菁、大头菜、圆萝卜,因为形状像圆盘,和萝卜很像,但实际上和萝卜是不同的品种。
味道和吃法跟前世的萝卜一样,在这个时期已经普遍种植了。
还有小白菜炒鸡蛋,做法和前世相同。
黄豆焖猪脚,烧肥肠(猪下水,这个时期动物内脏都不吃),还有卤菜,包括卤猪脚、卤口条也就是卤猪舌头、卤猪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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