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道魔之争,更是将西方大地破坏殆尽,无数地脉尽毁,灵气稀薄,从此西方愈加不如东方。
这一次,他要将这一切的破坏降至最小。
“混元金仙之下吾不用担心,挥手可镇压,主要的敌人便是那些混元金仙了。”
待他日后至混元金仙后期甚至巅峰圆满,四族的兵力对他来说如同虚设,什么太乙强者,大罗强者,几乎等于不存在。
唯一要在意的便是那些混元金仙,比如四族族长,他们晋升混元后期甚至巅峰也只是时间问题。
他不担心龙凤麒麟三族族长,几个取巧步入的混元金仙,后面说不准连他之三尸都打不过。
只有罗睺,阴阳这些,以法则之力修炼而成的混元金仙,才是他要认真面对的。
毫无疑问,罗睺只能他来对付,他也不允许别人插手,这是宿命的对决。
至于阴阳,乾坤是能对付他的,在他这里,乾坤之修为要不了多久便能赶上阴阳,并且日后乾坤那尚未出世之先天至宝,也能拖住阴阳之太极图。
不过除这两者外周青还担心一些人,其中一位便是杨眉,这厮可谓对周青恨之入骨,他难免不会和四族一起对付周青。
不过,他这边有时辰,这就足矣。
时辰可不弱于杨眉,周青认为,时辰甚至还要略胜一筹,缘由有二:杨眉伴生法宝降阶了,时辰之法宝却安然无恙。杨眉本体被盘古劈掉了一半,时辰则是完好无损。
基于这两点,周青相信,时辰完全能对付杨眉。
除此,周青还担心的是前十二位当中其余魔神,他不晓得余下那些是活着还是死了。
尤其是第三和第四位,命运和因果,假设他俩还活着,那他们二人的威胁绝不亚于杨眉。
“嘶!难办啊,那其余这些还得徐徐图之,想办法解决。”周青皱眉心想。
他之顾虑并非多余,事实上除他们外,前十二位当中还真有几位活着。
“那么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得万分谨慎,魔种,自己被卷入杀劫中心,那魔种定会比平时更难以控制。”
如若一切真的按周青预想进行下去,届时无边业力与杀气加身,他保不准就被魔种吞噬了。
尽管混沌珠与造化玉碟能够抑制甚至消磨魔种肆虐,但上一次的经历令他不敢托大。
这两件混沌至宝百分百能消灭魔种,可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发挥不了相应威力,要不然他早就用了,就上一次还是两件至宝自行祛除的,不稳妥。
不过,现如今洪荒还有一法宝,能够帮助周青。
那便是十二品净世白莲。
虽只是极品先天灵宝,但却能净化世间污秽之气,更能安心定神,端坐莲台便能保持神志清醒,万法不侵。
周青相信净世白莲绝对可以将魔种压制下去,那么到时他便没有顾忌,能够全力以赴去战斗。
只是这净世白莲与轮回紫莲一般神秘莫测,不知所踪。
“之前几番推演都无果,这白莲果真就如此隐蔽?不行,吾还要再试一试。”
……
那么他现在的计划,便是讲道洪荒众生,传下大罗及之下修炼法。
虽然现阶段洪荒生灵基本都有先天传承,但那些传承很难支持他们修炼至更高境界,一般来说太乙便是顶峰,大罗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而那些大势力也是知晓这一点,故而借此来扩大势力,答应他们,只要能加入各自族群势力,便会赐予他们完整的修炼法门。
周青此举,无异于在落他们脸皮。
(求支持,求支持!)
喜欢洪荒:我,未来的道祖!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洪荒:我,未来的道祖!
命运,不配做我的对手!当我回到2003年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成为传奇巨星的道路已有350万字完本小说超级全能控卫,欢迎阅读。...
富甲仙界的财迷仙帝,渡神劫失败,一缕残魂降临地球都市,夺舍重生,成为了一名古武世家的废材少爷。废材没关系,灵丹妙药随便吃,废材转眼变天才!别欺负我,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吃亏?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吃亏!...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
江迟珩小姑娘,你要什么时候才愿意做我女朋友啊?林姒不可能,除非你能打败我。林姒是新转校的年级第一美女学霸,而江迟珩是众所周知的倒数第一学渣大佬。第一眼见到她,江迟珩就看上了这位姑娘,费尽心思地追求人家,结果人小姑娘说,只要他能打败她,她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从此以后的大佬江迟珩,拼命地在打败年级第一的道路上奋斗…某天,少年手里拿着几张高的试卷,二话不说把人按在墙上吻。第二天,这件事就上了学校论坛的热门。倒数第一学渣大佬×年级第一美女学霸...
本书简介亲,你看小说时,曾经为里面的某个阴险狠毒却可怜可悲的女人而遗憾吗?你看电视时,曾经为某个痴情无悔却最终独身的女人而心疼吗?如果有,那么请你不要走开,本文中,作者为这些痴情女子在二十一世纪精挑细选了多位精英男士,保证让这些痴情女子脱离曾经的苦恋,有个幸福美满的结局。本文不虐人(可能吧),不黑人(看我喜不喜欢),喜欢此类型的快到我的碗里来吧。不要客气的收藏一下吧O∩∩O。亲爱的们,刚刚编编下达通知,说周日入V入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谢谢!O∩∩O伯研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