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3章认知比未知更恐惧
“学不完的东西。”
阿土用力搓着木棍:“我一直以为火种是天上来的,没有想到,这样也能得到火种。”
大牛那天看到他们钻木取火,真的是惊讶的差点把族长当成神来供着。
要知道,上一次暴雨不但把他们的部落冲塌了,就连火种也冲没了。
他们回到毛牛部落,吃了好久的生肉,才等到一个机会得到火种。
早知道取火还有这种方法,他们何需等那么久。
“是啊,青龙部落是真的好!”
大牛搓木棍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瞧见烟冒起:“我更没有想到,夜风族长那么厉害,居然能把咱们眼皮子底下的毛牛给收服。”
阿土小心护着起烟的木棍:“所以说啊,有一个好的族长那是多么重要的事。”
大牛对这话已经免疫了,这个阿土不管在任何时候说话,总能戳自己的心窝子:“是,族长说钻木取火是每一个族人都必须要会的事,我点起火来了。”
“我也点起来了。”阿土慢慢的给火添小树枝。
引起火来了,再架起火堆,对于他们来说是小事。
其他人也把火堆一一烧起来,橘红色的落日余晖,照耀在这群人身上,有着异样的温和。
一堆堆橘红色的火堆烧起来,正好绕成一个圆。
毛牛群看到火光,有点焦燥难安,踢打着四足,晃着头好似要逃离。
夜风瞧此,扬声道:“灭掉一半的火,别惊着毛牛群!”
原来阿瑟说的毛牛怕火,居然怕的这么厉害。
以往那些野兽们,虽然也很怕火,但没有毛牛这么怕的厉害,都离那么远了,还在那里瑟瑟发抖。
果然是胆小又温顺的野兽。
火堆灭了一半,还剩一半,夜风并没有再在上面添石油,待到要睡的时候再添石油,烧的更久一点。
现在把火烧大,只会把毛牛群吓到。
夜色完全黑了,刚还在暴燥的毛牛群,反而全部安静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尾巴偶尔甩一下,便又恢复宁静。
丰收小声问夜风:“族长,怎么毛牛群又这么安静?”
“咱们怕黑,它们也怕。”夜风淡淡道,“也知晓若是动静大,会引来野兽的攻击。”
丰收恍然大悟:“原来,它和咱们一样,都怕野兽。”
“咱们比野兽强大,不怕火!”夜风拿出肉干撕咬。
丰收嘻笑着:“对对对,咱们不怕火,还能用火烧食物吃,咱们比它们厉害。”
“你把自己和野兽比,就是野兽。”夜风起了逗他的心思。
丰收一怔,赶紧改嘴:“不不不,我们比野兽强大,强壮!”
夜风瞥了一眼丰收强壮有力的手臂:“嗯,野兽中的勇士!”
丰收委屈:“那我不和野兽比了。”
“连野兽都不如!”夜风吃着肉干,逗着丰收,欢心极了。
丰收双眸瞪大,而后捕捉到夜风眼里的戏谑:“族长,我耍弄我,回去我得向阿瑟告状,说你欺负我!”
“她会帮着我一起欺负你!”光是听到阿瑟的名字,夜风脸上的笑容就展开,真是欢喜到了骨子里。
大圣,你为什么跟着那个贼秃去抢劫灵山啊?哎,一言难尽啊。当初那贼秃掐着我脖子问我,你是跟我去西天,还是我送你上西天天蓬元帅,你呢?他说西...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
八零后的沈飞扬辛苦拼搏,却在年过半百的时候惨遭车祸,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医院的白墙,也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反而是穿越到了五零后小姑娘沈云芳身上。好死不死的,小姑娘现在刚刚十五岁,也就是说,她穿越在了吃不饱穿不暖,还动乱万分的七十年代。哼哼,这些都难不倒在社会中拼搏了大半辈子的智慧女人,且看她怎么左手鸡右手鸭...
落魄青年林言,偶然得到滴血空间。一切变得不一样了种植各种极品蔬菜,养殖各类珍奇野兽,与世界餐厅五百强合作,成为学校最大蔬菜供货商,创办慈善机构…琉璃青菜,水晶黄瓜,腥红番茄,中华鱼子酱,至尊神户牛肉,白金葡萄酒,这些都是林言同学的产品。但是,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林言同学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将你们手里的金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