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洛摇光只觉脸上开始发烫,有些挂不住,尴尬地咳了咳:“咳咳,陛下啊,宠这个字不是这么用的啊,宠这个字是用在您以后的皇后嫔妃身上的呀,不妥不妥,不得体。”
“朕当然知晓,所以朕才说这是宠。”洛衍书一脸理所应当,“朕以为这妥当得很,得体得很。”
“您开心就好。”洛摇光放弃了挣扎,觉得自己还是少说为妙,不然指不定这邪不楞的小皇帝还会说出什么惊人之语呢。
“哦,还有。”洛衍书却似乎并不打算就此作罢,“朕命人连夜从宫里珍品库挑了一百只簪子钗子,晚上便送到你的住所,如果不喜欢便说,朕重新给你打一百只。那些个木头的,就不要带了,一点也不好看。”
。。。。。。
洛摇光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人,若有朝一日大楚的国库空虚了,靠国君产醋销售也可以维持生计。
是夜,一百个首饰盒陆陆续续地送到了西苑,声势极为浩大,羡煞了众位官家女子,毕竟哪个女子不爱珍巧精美的首饰,况且这背后还是天下至尊之人莫大的荣宠。
内务总管看着这些金贵的物件一件一件往外掏,心痛地提醒到败家子小皇帝:“陛下呀,小人知晓你敬重长公主,但是此番是不是也太隆重了些,要不咱留点家底以后给各位娘娘?”
洛衍书白了他一眼:“用不着留,还有,罚一个月奉银。”然后转身走了。
内务总管含泪应下,却一头雾水,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小橙子路过他时幽幽叹了口气,留下一句:“以后切莫提敬重二字。”
洛摇光坐在院子里,看着玲珑和红豆一件一件清点那些簪子,每一样皆精致唯美,巧夺天工,无一不是珍品,没有女儿家会不喜欢。
但看了许久,最终她还是取出了那支梅花木簪戴上发髻。
有些时候,有的人他不会明白那些声势浩大的荣宠到底还是比不上这世间独一份的淳朴心意。
洛衍书从小没受过苦楚,纵然皇家的成长环境让他心有城府,攻于算计,但是他习惯了喜欢的便能得到,于情之一事并无经验,所以他的爱意太隆重太霸道,根本不考虑她是否承受得起。
此番种种,如此招摇,只会让她成为众人的靶子。
只是那时的洛摇光还不明白,这就是洛衍书的性子,他欢喜一个人,便要给她天下最好的,他欢喜一个人,便自当会用全力去护住她。
所谓低调行事,委屈求全,他洛衍书从来不稀罕,只要他愿意,他便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有一点不如人。
若佛挡,便杀佛,若神挡,便杀神,那些洛摇光所忌惮的危险,他洛衍书自会一一除去。
这天下,只有他洛衍书可以给她一切。
洛摇光看着哄哄闹闹的院子,摇摇头,叹了口气,回到了自己房间。
一进门,只见桌上已经躺着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
一场雷击事故险些要了我的命,但也让我拥有了意想不到的能力在经历了被恶鬼缠身的危机之后,我与死神达成合作,成为死神的代理者,并正式加入灵异怪谈社,开始了一条降妖伏魔渡鬼的不归路。灵异怪谈社只要钱到位,没有我们解决不了的麻烦。读者群822847246...
赫敬尧,你快哦,快一点?遵命!男人沙哑的回应,她不得不把放开我三个字咽了回去。婚前,赫敬尧向她保证,嫁给他以后她可以在后,...
赵桐芸没想到,死亡不是终结,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他是雇佣军的噩梦,他是国际巨星的粉丝,所到之处敌人尸横遍野。内容简介唐龙,年二十三岁,却已经是非洲战场有名的狼王了,身价近千亿美金,被他盯上的目标,将会发现活着也是一种奢望。他身怀上古医术,摸骨疗伤,更是古武界的高手,回到了都市中混的如鱼得水,他脚踩敌人,怀抱美女,一步一步的踩着敌人的尸体走上了巅峰宝座。...
这是东汉末年的时代,又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东汉末年。当三国演义的撒豆成兵成了真,最强鲜卑,最强契丹,最强蒙古,最强女真,最强突厥,盘踞在汉室的塞北之地,对大汉疆域虎视眈眈。零散的召唤异族势力,更散布大汉边陲,谁说开局不利,就不能染指大好江山?金戈铁马的战场,热血沸腾的争霸,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这里是属于最强者的时...
我从山上来,入世自逍遥。这位小姐姐,我观你面带桃花,眉目含春,和我正是般配。什么,流氓,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流氓的,小爷长得这么帅,走到哪里都担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