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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觉得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了,尴尬到耳根发烫,闪开视线,想要夺门而逃。
华母立即笑着道:
“还没吃饭呢吧?你家住哪儿?”
沈墨说了个地址。
“那么远啊,你赶回去要四十多分钟,肯定饿坏了。别走了,留下吃午饭吧,正好今天我做的多。”华母说罢,转身从橱柜里又抽出一个饭碗,码在边上的三个饭碗边,随即手一抓,从筷桶里捞出四双筷子,啪一声拍在了桌上。
“……”沈墨愣了下,才忙道:“不了,我回家吃就好。”
“你骑车托我上大坡,饿着肚子还有力气回家吗?一起吃吧,我妈手艺很好的。”华婕将筷子摆在四个方向,转身便去搬凳子,一副留他吃饭已成定局的模样。
沈墨也没被人留吃饭过,他爹是个宅在画室可以半年不出门的人,都是别人登门来他家做客,他爹从没带他到朋友家串过门。
没见过家长被亲朋留饭后如何应对的他,有些茫然。
然后……
沈墨发誓他只愣了几秒钟,可再回神时,他面前已经摆好了筷子、勺,以及一碗高成小山的米饭。
他脸更红了。
进门后屁股都没抬起来过,他甚至没有装模作样的认真推拒过,看起来肯定特别厚脸皮。
完全就是在人家吃饭的时间上门,还一进来就不走了。
啊啊啊啊,沈墨一个潇洒肆意的青春期少年,第一次经历了生不如死的尴尬,还毫无应对之法。
当华父进门看他时,沈墨的头都要炸了。
然后,他干脆放弃面子,不再挣扎了。
稳当坐着,假装自己是个没脸没皮的蹭饭人。
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但,当沈墨咬下第一口锅包肉,所有不好意思和纠结都烟消云散了。
华母真的超会做饭!
锅包肉外皮挂糊湿润如胶质,咸甜微酸,味道丰富,又香又开胃。
咬开第一层后,是被炸的酥酥的外层肉,再用力,酥皮内又是软软的瘦肉。
口感绝了!
食欲大振,沈墨咀嚼的速度从慢到快,眼睛不自觉微微眯起,露出个小动物吃到决定美味时最原始的幸福表情。
都不酷了。
华婕怕他不好意思,偷看他表情,却忍住了笑。
她对妈妈的厨艺一向有信心,毕竟是她后来吃过各种美味仍眷恋怀念的味道。
方才趴在沈墨腿上睡觉的小狗欢欢闻到香味已经坐不住了,抬头跃跃欲试想扒桌子求食,被华父一瞪,只敢臊眉耷眼的摇尾巴和小声吭吭。
沈墨就悄悄趁华父不注意,从嘴巴里漏肉给狗子。
欢欢瞬间跟他成了吃过同一块儿肉的好伙伴,在他腿上坐的更稳当了。
华婕起初还担心他在陌生环境会拘谨,见他吃的挺欢实,这才放心。
借花献佛,用自己亲娘做的美食喂偶像,也挺感到满足的。
上一世,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跟沈墨同桌吃饭。
还是在她家。
以前自己到底有多胆怯呢,害怕别人看出来,甚至不敢多看他,更不要提跟她讲话。
人生真的太奇妙了,她有种梦游仙境般的奇幻感觉。
真的不一样了。
重生回来,一切都会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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