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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金是隔壁县城光田县的县令,“他是傅相门下的走狗。”
司马宸将手上的书翻了一页,“确定了?”
周勉毫无形象地翻了个白眼,“没确定我来找你干嘛。”
“小七,抄家问斩。”
只听得空间传来一个“是”,却不见人影。
了尘感叹道:“这许多金居然这么想不开,竟然敢在福王封地作死,不知道我们福王殿下嘴巴一张就能把他脑袋拧下来吗。”
周勉喝了一口茶,冷笑一声,“怕是以为老匹夫可以只手撑天罢。”又问司马宸,“你想把谁提上?”
司马宸又翻了一页书,“让李宏义去。”
周勉诧异的挑挑眉,“你怎么想到他?”
这李宏义是前年新科进士,被安排进翰林院当值。
这人脾气直,不懂变通,得罪了不少人,所以被人踢出了翰林院。
司马宸难得好心情地回答他的问题,“他虽脾气直,却是个有才华的。我看了他应试的卷子,是个实干派。”
司马宸放下手里的书,喝了一口茶水,微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将那双好看的眸子遮住,“并且,他是个寒门子。”
周勉了然的点点头,新朝初立,圣上却处处受掣肘,就是因为那以傅相为首的勋贵家族。
所以,近些年来,为了打压勋贵,寒门子弟很是受陛下看重。
白家众人可不知道隔壁那个狗县令要遭殃了,此刻都围在院子里看家里多出来的四口人。
方婆子围着四个人来来回回转了七八圈,直到把自个儿转晕了才在椅子上坐下来。
白夏也盯着院子里的四个人看。
是一对中年夫妇和一对儿女。
中年夫妇看上去和白勇差不多大年龄,女孩儿更大一些,男孩儿更小。
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补丁摞补丁,女孩儿的衣服有些短了,手腕都露出来了。
此刻一家四口都一脸忐忑地看着白家众人。
方婆子喝了一口姜枣茶,瞪着白老头,“这是你买回来的人?你不是说请长工去了吗?”
白老头干咳了一声,“本来是去雇人去了,这不是没有合适的长工吗?恰巧又遇见了这一家子,我一看,正合适就买了。”
白夏和方婆子一起看着白老头,眼神幽幽,我信你个鬼。
“你们别不信,这个什么雷大,种田种了几十年,从小就跟着家里种田,一把好手。”
方婆子可不理他,“他说种得好就种得好啊,你这死老头子年纪越大脑子越不好使了。”
方婆子指着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指不定是被人家牙行的人恭维了几句你就忘了形。”
这死老头子,年轻跑商赚了钱那会儿,就嚷嚷着要买人回来伺候他们,结果被公婆拦住了。
好嘛,今天终于把人领回家了。
方婆子还真说对了一半,白老头心里其实是更属意买人的,毕竟自家要做生意,签了死契的人比长工更可靠。
还有一个也是因为长工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
人已经领回来了,也没办法再退回去,方婆子没好气的问:“花了多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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