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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三章 无敌当世(第1页)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句话放到以‘文明’为单位载体的身上,就更加的不容易了。

简直是‘简单’级与‘地狱’级的差距。

在地球这个人类生活的家园上,从古到今,一个又一个文明从生长发芽到开花结果,最后再凋零谢幕在历史的长河中,数千年的岁月时光中不知道吞没了多少鲜血。

不管是那些璀璨一时辉煌一时的古文明,还是屹立东方几千年不倒的华夏,鲜血早就铺满了大地。

一如眼下这场陆齐看似占尽了优势的战争。一坛坛骨灰从前线运抵后方去,却也不是假的。

后世【这个时空】的华夏子民应该为自己的美好生活感谢现在流血牺牲的先辈们,他们在世界上的风光,他们引以为豪的骄傲,那都是先辈们辛苦拼搏来的。

但人们总是善忘的。想陆谦前世的时候,新中国才建国多少年啊,不肖子孙们就已经把当年的痛苦和牺牲忘得八九不离十了。如今这个时空,几百年后的子孙后代们,恁地长情才会念着老祖宗。

到时候那些个大爷们一摇三晃的在茶馆饭局里面侃大山、吹祖宗的时候,只会记得光彩和荣耀,肯定不会去想他们的老祖宗当年也苦的跟穷人家的狗一样惨!

“站直,站直!手拿稳了,托着火枪,不要乱晃!”

刘永已经在抖了,累的,也是怕的。在投入军队当兵之前,他是光见兵吃肉,没见兵挨揍,只是以为当兵比作辅兵强多了,更比在工地上挑泥刨沙牛逼多了。而他因为视力和反应两相测试表现出众而被选入了火枪营。

只月薪就是翻倍。让刘永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参军,而刘峰则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只能是辅兵。

可入了兵营后他才知道上当!

当兵才是真的苦啊!

尤其是他们火枪兵,在驻地时候集训,到了前线,也是经常出操,经常作训。

刘永真的很羡慕那些闲得无聊晒太阳的刀枪兵,那都是大爷啊,还能赚到钱。

冷兵器肉搏兵是陆齐军每每破入城池的先锋军,不像他们火枪兵,战场永远在城外,城内的拼杀上头的军将根本不会使唤他们。

太不划算了!性价比太低。

刘永现在都没捞到几次上战场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是在作训,天天练,日日练,军官们个个还都贼他娘的凶!动不动就骂人打人,一点道理都不讲。走个路还得分左脚右脚,还不许走错,要整齐划一,不能快也不能慢,出错了就要挨打。脚错了打脚,手错了打手,一点不带商量的。

还有那射击训练,以及那刺杀训练,背上胳膊上都不知道被棍子抽了多少次。

刘永加入火枪兵以来,手脚肿的像猪蹄,睡觉后背不敢贴床都不知道已经多少次了,说起来都是一把泪。完全是没天理的,直他娘的欺负人!

刘永心里骂骂咧咧,一个没注意,火枪晃动了一下,枪杆底下吊着的饭缸立刻晃荡起,里头放着的小石子擦动饭缸铁皮,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如是黑夜里的火炬立刻把队官的注意力给吸引了来。

“啪叽——”

毫不客气,队官一棍子抽在了刘永背上。刘永心里嗷嚎着,面上却只能忍耐,也必须忍耐。

火枪死沉死沉,长长的铁管加个木托子,总重量几乎超过十五斤。举着,还得端平了,还不能有丝毫的晃动,且一举就是一炷香,胳膊都快断了也不许放下来。

这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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