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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别看他现在寄居在伯府,但早晚会自立门户。
而且,以后也不会和伯府牵扯过多、过深。
春杏眼睛一亮,明显是听懂了。
姜芙觉得她果然也是一个聪明人,不枉自己冒险,拉扯她一把。
有了春杏,大家的生活质量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她不仅任劳任怨,偶尔说出的三言两语也隐约透出几分见识,甚至熟知礼仪,也很擅长煮茶。
只不过,林越这里没什么好茶供她发挥就是了。
姜芙私下里把自己偷偷听来的话告诉林越:“怪不得我听那些街坊说,春姑姑年轻的时候是近身伺候主子的,那时候伯府还鼎盛,她自然见过好东西。”
林越之前也打听过春杏的来历。
他感慨道:“真是巧妇伴拙夫,赖汉娶花枝,据说那刘二狗……”
关于刘二狗的事情,下人们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他得罪了主子,受了重罚,没等被人牙子领走就咽了气。
但姜芙却比谁都清楚。
这其中还有她的手笔呢!
林越话锋一转:“听说世子怜悯春姑姑被刘二狗欺侮多年,特地放了她的身契,只是她孤身一个,无亲无故的,真离了伯府也未必就好。”
所以,他和春杏签的是雇她做事的契约,签了三年。
如果期间春杏想离开,只需要赔一笔违约金,并不涉及人身自由。
“真好。”
听完林越的话,姜芙一脸羡慕。
林越注意到她的神色,他沉吟道:“如果你……”
刚巧姜芙抬头,一看天色,她顿时变了表情:“哎呀,光顾着说话,奴婢得赶紧回去了。”
她匆匆行了个礼,又跑回去继续作画。
用了足足半个月的时间,姜芙终于完成了这幅画。
当她把林越喊进屋里,向他展示的时候,他凝视着画上的人和景,久久说不出话,直到双眼发红。
半晌,林越才哽咽着开口:“姜芙姑娘,请受林某一拜。”
话音刚落,他就真的行了礼。
姜芙连忙侧身,避礼不受。
虽然她这些天的确算得上呕心沥血,但这是自己亲口答应的,而且有春杏和晨耕在,姜芙除了画画之外,完全不需要操心其他,连洗脚水都有人给端来。
说起来,她还更不好意思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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