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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昆仑我可能不去了,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
这一天,陈玉泉忽然提出了分道扬镳的话语。
昆仑之行,相当艰苦,这十几天内,他们跋山涉水,这些艰苦的流浪生活,在一开始他觉得挺新鲜的,但是半个月后,他已经厌倦了。
更何况,和夏小宇在一起,总遇到危险的事情。
这半个月内,就已经遇到过很多强大的劫匪,虽然最终他们都把劫匪解决,但也付出了代价。
他和夏小宇的身上,最少已经多添加了十道疤痕。
本身就出身高贵的他,觉得自己根本无法适应这种苦行僧的生活。
“恩。”夏小宇点点头,没有说别的。
人各有志,他勉强不得。
更何况,如果不是因为岳母要求他这么做,他自己都不想步行去昆仑。
毕竟坐飞机的话,最多几个小时就能到昆仑山,现在却要花起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步行去昆仑,这不是傻吗?
“小宇,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地址,如果你有空来燕京,记得来找我!”
陈玉泉递给夏小宇一张名片,拍了拍夏小宇的肩膀,又和夏小宇拥抱了一下,语重心长地说道:“祝你能顺利,保重!”
话毕,他背着行李,坐上了火车,和夏小宇告别。
陪伴了自己半个月的人忽然离开,夏小宇忽然间觉得心里头有些空落落的,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家人。
于是,他给秦子墨等打了一通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熟悉的、充满心疼和担忧的声音,他又充满了力气。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
光是这点,夏小宇就有不得不去昆仑山的理由。
“兄弟,你也是喜欢徒步旅行的吗?”
第二天,夏小宇徒步路过一座大山的时候,他遇到了两男一女,这三人一看就是特别喜欢旅行的驴友,和孑然一身的夏小宇相比,他们身上背着各种装备。
这两个男的都是比较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岁左右,其中一个人手里戴着的手表乍一看很普通,但是以夏小宇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手表价值起码上百万,显然是土豪。
不过,想想也是,在这个年代,除了富豪之外,恐怕没有几个人在这十二月份出来旅游,因为都忙着工作、赚钱,好在一两个月后回家过年,也只有富豪们有这个时间。
女的长得也特别漂亮,落落大方,气质出尘,笑容很甜美。
出来旅游的人,特别是徒步旅行的人,都是性格开放、热情好客的人,喜欢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看见夏小宇孤身一人赶路,显然把夏小宇也当做了喜欢徒步的驴友。
“不好意思,我的路和你们的路不一样。”夏小宇微笑拒绝。
他是去昆仑,并不是旅游,和这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兄弟,大家都是出来旅游的,多一个人多一份照应嘛!”戴着豪华手表的男人热情地发出邀请。
“是呀,看你这样子,好像已经徒步了好久的样子,这是准备去哪里呀?”美女疑惑地问道。
现在的夏小宇衣服上布满了尘土,头发乱糟糟的,皮肤黝黑,胡子也好久没有刮了,长得特别浓密。
这种形象肯定会被人看成流浪汉,但夏小宇的眼睛明亮有神,坚定无比,和这一身造型比起来,反而有一股粗犷而阳刚的感觉,让人觉得并不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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