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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时代不同了(第1页)

因为纸张和印刷术的普及,路边有很多卖报纸的小孩。

“为什么卖报纸的都是小男孩?”小王大人又不懂民间疾苦了。

胡桑葚奇怪的说道:“你们那里没有报童吗?”

“我们那里报纸都没人看。”王兰陵不怎么看报纸,他不想懂太多。

黑水县的人对外面的世界都不怎么关注,大家安心过自己的日子就可以了。

报纸上打打杀杀的,太邪性,对心脏不好,很不适合老人看,而小县城和农村里最有钱的恰恰是这些老头子。

一家之主,可不是说说而已。

什么女人是消费主力,在村镇乡里屁都不是!

在黑水县的普通家庭里,敢多放两根青菜都会被家里老人说败家,说不懂过日子。

清汤寡面,馒头豆酱,偶尔多加一个咸菜都是加餐了。

谁家吃的好,那肯定会成为被议论的人,而这里又流行大家中午端着饭碗一起吃饭说话,谁家碗里多块肉都是能说叨半天的事情。

你家当官了吗?吃个面条还放肉!

小王大人能吃肉,那是天理自然的事情,没人敢说三道四,没人觉得不应该。

但寻常人家过喜事吃一回就算了,敢三天吃两回肉,就等着成为街坊四邻议论的对象吧。

这可不是光荣的事情,不合群就是异类,社会风气和现代并不一样。

这里又不是世界那么大的世界,别说出国了,走出郡城都麻烦。

能花钱的只有当家的,也就是一家之主,他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人家是下地干活的劳力,也是赚钱养家的劳力。

但是郡城这边和黑水县不一样,王兰陵觉得这里的女人更能花钱一些,也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乡下人了。

胡桑葚觉得黑水县是一个穷地方,不过看王兰陵穿的这么好,花两毛钱付钱一点都不心疼,吃饭也不吃完,肯定是地主家里的孩子吧。

“我们这里都是男的卖报纸,女的力气太小抢不过,男的可以一直跟着说话求情,也抗揍。”

王兰陵疑惑的说道:“女孩子那么可爱,男人女人看到之后,怎么可能不买一份报纸?谁会动手打小女孩啊?”

时代不同,人的心理也不同,王兰陵认为小女孩卖报纸更厉害一些,但事实上卖报纸的都是小男孩。

胡桑葚很不理解为什么这个少爷会有这样的想法,“没有啊,打人又不犯法,卖报纸的经常被打的,我弟弟以前就卖报纸的时候被打了,现在是在粮站帮人打老鼠赚点钱。”

靠!原来打人不犯法的吗?

王兰陵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个事情,他一直都以为打人犯法的。

仔细一想,王兰陵觉得这个知识对自己没啥用。

别人打他,那肯定是犯法的。

他打别人……衙门肯定不会为难他,不过小王大人这小胳膊小腿的,胆子又小,也就不说了。

“粮站打老鼠是怎么个打法?”王兰陵挺好奇这种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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