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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对西市算不上陌生,之前已经逛过好几次了,只是今日再到这边,却瞧见了完全不一样的风景,因为这满街的花灯,让西市的人间烟火气又平添了几分温暖和朦胧的浪漫。
余笙就像是个初次被允许出门的稚童,望着眼前这番美景,脸上只余下惊奇这一种表情了。
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余笙东瞧瞧西看看,一副完全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香草也不遑多让,一路上拉着香叶窃窃私语,可怜香叶一心几用,既要留心周围,又要时刻关注余笙,还要应付香草。
流风也没闲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就连一向嬉皮笑脸喜欢八卦的流云,也都在兢兢业业的执行安保工作。
这一行人中,就属陈留最是悠闲,任这西市如何熙熙攘攘,他都不为所动,只亦步亦趋跟在余笙身旁,时不时帮她挡一挡汹涌的人潮。
虽说余笙因为第一次逛这样的灯会,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但她到底还记得今日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时不时就要同陈留分享一番心得。
“傅平川,你快来看,这个灯竟然会自己动诶!”余笙瞧见了一盏会自己转动的灯笼,十分惊奇。
“小姐,要买一盏吗?只需要五两银子这盏灯就是你的了。”小贩见余笙穿着不俗,旁边又跟着一个一看就像是达官贵人家的公子模样的年轻男子,立刻开始不遗余力的推销。
余笙一听五两银子,下意识就要拒绝,却被陈留抢了先,“流云,付钱。”
小贩喜笑颜开,立刻取下了灯笼,十分上道,双手递给了陈留。
余笙看着那灯,内心的怨念仿佛要化为一团火,瞬间将那盏走马灯给烧个精光。
陈留瞧着余笙这样,以他对余笙的了解,如何会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只是,今日是元宵,他们第一次一起逛灯会,除了记忆,好歹也得留下点儿什么东西才好。
此时余笙却只觉得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在疼,她第一次发现,陈留花钱居然也是如此大手大脚,是能够和景弘比肩的“败家子”。
不过陈留花的是他自己的银子,就算要败,也是败他自己的家,跟她这个“合作伙伴”实际上没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余笙很快调整好了心态,以后心疼自己银子就好,心疼别人的银子这毛病,一定得尽快改掉。
走了这么久,几人离最热闹的春意楼越发的近了,因而人也越发拥挤。
陈留手里那盏价值五两银子的走马灯,时不时就要与行人来个亲密接触,余笙虽说已经告诫了自己不要再去替别人心疼银子,但瞧着那灯随时都有暴毙的危险,她便再没有办法像之前一样心无旁骛的逛了。
“这里人太多了,要不,咱们找个地方歇一歇吧。”余笙提议。
“行。”陈留言简意赅,说完便左手提着那灯,右手自然而然的一把抓住了余笙的手腕,“这里人多,我得抓着你,免得待会儿走散了。”
余笙无有不可,反正只不过是隔着厚厚的衣服抓着手腕而已。
几人艰难的穿过人群,就近找了一间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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