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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的时间,圣子待在神殿内,接受主教与圣骑士们的教导。只有非常偶尔的时候,他才会在盛大的庆典上露面,让民众得以匆匆一睹真容。
人人都说自己见过圣子,人人都不知道圣子长什么模样。
约翰加入神殿骑士团不到两个月,他没有魔法天赋,当不了大神官,但他的父亲是教区大主教。在父亲的关照下,约翰得以顺利地选入骑士团,成为一名教廷骑士。
他未能和圣子分入一个队伍中。当圣子在民众的簇拥中启程之时,约翰的队伍已经摇摇晃晃地都在了路上。
也有消息——是约翰的父亲一时疏忽说漏了嘴的讯息——透露出圣子不一定在那些骑士当中。盛大的出行仪式是障眼法,为了确保真正的圣子不被教廷的敌人所暗算。
也许圣子就在他们当中呢。在沉闷无聊的行军路上,约翰百无聊赖地想。
随即他自己否定了这个念头。约翰观察了两日,没有找到一个值得怀疑的对象。他的同行者中有人出身高贵,有人出身低贱,有人高傲,有人谦卑,有人老练,有人青涩,看不出有谁在好的那方面特别突出。
和约翰并辔同行的是莫尔,和他一样年轻,是个嘴角总挂着笑的、看上去很是乐观的人。
约翰猜想他可能是哪个贵族的私生子,被家里人塞进教廷骑士团里积攒军功。
“你在想什么,魂不守舍的?”莫尔问他。
约翰环顾四周,才低声将这个秘密同人分享出来:“我听有传闻说,圣子也许不在骑士长的身边,而是去了别的分队中——不过,我看咱们队是没那个希望了。”
莫尔闻言不由得笑了出来。
“你只对了一半,约翰,”他愉快地笑着说,“圣子的确不在骑士长那。”
约翰尚未理解他的意思,就听见对方轻描淡写地说:“因为我就是圣子。”
队伍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进驻这个小镇,镇长拿出了最好的食物和住所来招待他们,还找了一群姑娘站在道路两边,夹道欢迎。
这个镇子离南边的幽密之森仍有骑行五日的距离,要去幽密之森的守备边城花之都亦需叁日。
然而在当地却发现了魔物的踪迹。要么是幽密之森中的魔物通过某种手段越过了花之都前往内陆,要么是血日覆盖的范围扩大了。
无论哪种可能性,都值得一支教廷骑士来探查一番。
骑士们轮流巡视周围,的确发现了零星魔物的踪迹,都是些低阶的、没有智慧的魔物,和接受了暗蚀的野兽。这反倒是更不妙的情况,意味着血日力量增强的可能性很高。
莫尔和另一个骑士乔克骑马回到镇上,他们今天的情况和前几日一样,杀了几只低阶魔物,没有寻到新的线索。
能混进教廷骑士团里的都不是普通人,要么是教廷高层的亲属,要么是从各地选拔而来的兼具才能与忠诚的骑士。乔克属于后者,他身材高大,肌肉结实,挥舞阔剑的手臂粗壮有力,对付低等魔物比捏死一只虫子还简单。
莫尔乐于有偷懒的机会,乔克清扫魔物时他就在边上看着,并啧啧赞叹道:“真是叫人钦佩的力量,有你在,根本用不着我出手。”
像莫尔这样靠祖上荫庇混入骑士团的人,乔克见的多了,眼前这个还算不得多讨人厌。
“我是第一次离开圣都。”莫尔说,“外头的一切都和圣都大不相同。”
那是当然。乔克心想。在他这种外地人看来,圣都的一切才是和其他地方全然不同。那座城市整个地面由石板铺路,连片的教堂覆盖金顶,用的全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在每一个有太阳的白日熠熠生辉。
当日出时分,塔楼的钟声响起,圣都的城门缓缓开放,所有涌入城中的外来者,踏上那石板的地面时,都无一例外地感到自己仿佛置身天堂、踩在云端。
如果能生活在那样的地方,没有人会愿意离开。乔克倒是希望自己能一辈子住在那座城市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派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苦哈哈地杀什么魔物。
“你为什么加入骑士团?”乔克问,“如果当个神官什么的,不仅能留在圣都,还用不着在外面风餐露宿。”
“这个么,是长辈的决定。”莫尔说,“我倒也不讨厌出来走走。老在一个地方待着太无聊了,一模一样的建筑,一模一样的食物,还有一模一样的人。而且——圣都没有妓院。”
妓女是不被教廷认可的职业,同小偷诈骗犯并列,她们传播疾病,因此被视为携带病菌的老鼠。
乔克会心笑起来,他忽然觉得这小子比想象得更讨人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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