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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邺不用翻译,直接不太熟练地说道:“我们是去北庭,路过贵地!”
千夫长点点头笑道:“我父亲请你们去喝杯奶酒,尽一尽地主之谊!”
李邺三人穿的就是朔方军军服,尤其李邺身穿将领的鱼鳞甲,表示在军中有一定地位,那不管是来出使,还是路过,薛部酋长都不会怠慢。
天可汗的威严还在,草原各部落对唐人都极为崇敬。
李邺点点头,“那就打扰了!”
他回头对两名手下道:“我们去休息一下再走!”
他们也需要补充一些干粮了。
三人跟随千夫长向酋长大帐奔去,那是一座占地约两亩的巨帐,位于无数大帐中间,远远便看见了它白色的穹顶。
这时,千夫长忽然看见了李邺腰间的玉葫芦,一下子愣住了,他又摇摇头,不可能,叔父把它带走很久了,怎么会在唐军将领腰间。
这只玉葫芦是羊脂白玉籽料雕成,大小正好一把抓,上面用阴刻雕了一幅西域江山图,更重要是,葫芦头是一个惟妙惟肖的狼头,珍贵无比,一直是隋炀帝的心爱玩物,后来又落在李世民手中,但李世民不喜欢杨广之物,把它视为亡国之君遗物,便将它束之高阁。
当年,草原各部落敬李世民为天可汗时,李世民赠送给各部落不少名贵的礼物,这只玉葫芦便赐给了薛延陀部,后来薛延陀汗国被唐朝所灭,这只玉葫芦没有被唐军缴获,而是落在薛部手中,成为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被称为玉狼头。
李邺见对方总是盯着自己腰间的玉葫芦,便笑问道:“你认识它?”
李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战场上斩杀的薛伦,竟然是薛部的贵族,这个奇异的玉葫芦更是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
千夫长摇摇头,“我见过差不多的玉葫芦,但应该不是它!”
这时,他们来到了酋长大帐前,千夫长进去禀报了,李邺取下玉葫芦,放入怀中,他隐隐有种预感,搞不好这只玉葫芦真和薛部有关。
很快,大酋长薛陀迎了出来,李邺见他长得和自己的斩杀的万夫长一个模样,李邺顿时明白了,自己斩杀的万夫长很可能就来自薛部。
当时,登记功劳时,他便知道那名万夫长不是同罗部人,但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人竟然是薛部的贵族。
李邺三人被迎进了大帐,李邺取出天子金牌,笑问道:“我们是去寻找北庭军送信,大酋长可知道他们的驻营地?”
薛陀看见了天子金牌,更加敬重,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连忙道:“我也听说他们在金山一带活动,但具体在哪里?我真不知道,那边是葛逻禄的地盘。”
李邺点点头,“这里距离金山还有多远?”
“大概千里左右!”
“我们有任务在身,休息一下就出发!”
薛陀呵呵一笑,“既然来了薛部,总要吃一顿饭再走!”
他拍拍手掌,立刻进来一队少女,端着丰盛的瓜果美酒进来,紧接着又进来一队武士,将烤肉的羊肉献上,又来了几名陪酒的贵族,各自坐下。
主人已经准备就绪,李邺不能说走就走,只得坐下饱餐一顿再告辞。
觥筹交错,吃在兴头上,薛陀不露声色问道:“我听犬子说,参军有一只玉葫芦,能否给我一观?”
李邺心中一凛,果然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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