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寻剑,铸剑,品剑,收藏名剑,遍观春花秋月,那也是极好的。
叶雪眠唯一了解过的女人,只有曾经的未婚妻公孙兰。
加上曾经二字作为修饰,是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了。
公孙兰,擅使剑舞,“红鞋子”的大姐头,在古龙大师笔下一共有两个绝世的双手女剑客,那就是拿着流云飞月的玉娘子张三娘与拿着剑器的公孙大娘公孙兰。
公孙兰的剑法并不弱于剑仙叶孤城、剑神西门吹雪、剑邪宫九等人,只是功力稍稍逊色一筹而已。
但她并非前朝七秀坊名副其实的公孙大娘,只是公孙家的后裔罢了。
白云城叶家和七秀坊公孙家原本都是江南武学世家,世代都在扬州生活,只是因为天灾人祸、改朝换代的战乱等因素,才与翠微门一起迁居到了南海附近。
但即便如此,历代的香火情总是在的,叶家守护白云城所居的前朝遗民,繁衍后代成家立业,也多是和亲朋故旧相联姻。
所以在叶雪眠出生的那一年,老城主就代长子,同与长子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公孙兰订下婚约,写下婚书。
他从小就知道公孙兰会是自已未来的妻子,所以一向唤其作“兰儿”,而公孙兰亦是自幼就喜欢黏着叶雪眠。
可是,他们到底是不一样的。
公孙兰总是觉得,叶雪眠唤自已与唤比他们小几岁的叶孤城其实是没有什么分别的,她要的远远不止是这些。
她总是爱问,问她的雪眠哥,“哥哥,我同白云城比,哪个更重要?”
“兰儿同你弟弟比,又是谁更重要?遇见了事情,哥哥会先救谁呢?”
第一个问题,不管她问多少次,叶雪眠都只会回答白云城。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白云城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也是他的责任。
第二个问题,叶雪眠从来没有明着回答过,只是用力握紧公孙兰的手。
有些事情无需明确回答,其实就无需再问了。
公孙兰明白这个道理。
叶雪眠一直都认为,他是没有为了未来妻子就剥夺亲弟弟生命乃至存活机会的权力的。
所以他只能去救弟弟,然后和未来妻子一起死去。
他把责任与亲情都看得很重,唯独自已看得很轻,他从来不说会和公孙兰同生共死,但若当真有那么一天,他是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会先救弟弟叶孤城,也会在无力挽回的时候与公孙兰一起死去。
她的命,一样是重要的。
公孙兰总是想放在一起比的东西,其实性质本来就是不一样,也不可以比较的。
既然不能兼容,公孙兰也忍受不了,叶雪眠就提出要解除婚约,责任归于自已,还公孙兰自由,去寻一个她满意的夫君。
但是公孙兰却认为那是羞辱,是一腔痴情错付。
她一定要让辜负自已的叶雪眠乃至白云城都付出代价。
如此,便是偏执之下一念成魔。
同时,公孙兰亦精于易容术,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熊姥姥,这些人统统都是她的化身。
这些恶人随机杀人,为害不浅,满手皆是血债,所以在最后一面的时候,叶雪眠毁去了当时订婚的信物,发誓要亲手杀了这个名义上因他“负心”而诞生的女魔头。
命运,不配做我的对手!当我回到2003年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成为传奇巨星的道路已有350万字完本小说超级全能控卫,欢迎阅读。...
富甲仙界的财迷仙帝,渡神劫失败,一缕残魂降临地球都市,夺舍重生,成为了一名古武世家的废材少爷。废材没关系,灵丹妙药随便吃,废材转眼变天才!别欺负我,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吃亏?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吃亏!...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
江迟珩小姑娘,你要什么时候才愿意做我女朋友啊?林姒不可能,除非你能打败我。林姒是新转校的年级第一美女学霸,而江迟珩是众所周知的倒数第一学渣大佬。第一眼见到她,江迟珩就看上了这位姑娘,费尽心思地追求人家,结果人小姑娘说,只要他能打败她,她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从此以后的大佬江迟珩,拼命地在打败年级第一的道路上奋斗…某天,少年手里拿着几张高的试卷,二话不说把人按在墙上吻。第二天,这件事就上了学校论坛的热门。倒数第一学渣大佬×年级第一美女学霸...
本书简介亲,你看小说时,曾经为里面的某个阴险狠毒却可怜可悲的女人而遗憾吗?你看电视时,曾经为某个痴情无悔却最终独身的女人而心疼吗?如果有,那么请你不要走开,本文中,作者为这些痴情女子在二十一世纪精挑细选了多位精英男士,保证让这些痴情女子脱离曾经的苦恋,有个幸福美满的结局。本文不虐人(可能吧),不黑人(看我喜不喜欢),喜欢此类型的快到我的碗里来吧。不要客气的收藏一下吧O∩∩O。亲爱的们,刚刚编编下达通知,说周日入V入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谢谢!O∩∩O伯研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