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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抖开“汗巾”,看了看丝带的质地,道:“我原来便觉得你身上很香,很熟悉,原来咱们用的是同一种布料。”
灵毓秀看到这条“汗巾”,脸蛋顿时腾地红了,连忙从他手里把“汗巾”抢过去,又羞又怒:“这是我的东西!怎么会在你这里?你还当成汗巾!不理你了!”
这少女气冲冲跑到龙首上蹲着,双手托腮,看向远方。
秦牧愕然:“这是你的汗巾?”
“才不是汗巾!”
灵毓秀怒道:“这是人家的,人家的……不理你!”
“不是汗巾能是什么?”
少年不解,道:“这是瘸爷爷给我的,说是擦汗用的,我见质地不错所以带在身上。既然是你的东西,那还给你便是了,用得着生气?”
灵毓秀将抹胸扔了下去,气道:“还给我也不要!”
秦牧元气飞出,将抹胸卷起,笑道:“你扔下去会被别人捡到拿去擦汗,还不如给我,我练武时出汗多。”
灵毓秀嗔怒道:“还我!”
少年更加纳闷,道:“还给你,你又要扔,何必呢?还不如给我擦汗……”
灵毓秀连忙抢走,想了想,取出一块手帕塞给他:“这是女孩家家的东西,你大老爷们用着不嫌寒碜?这块香帕给你,也是天香丝织成的,上面还有我亲手绣的图,你用来擦汗便是。”
秦牧接过香帕,只见上面绣着的是一只歪歪扭扭的猪头,笑道:“绣的真丑。”
灵毓秀又气又急,伸手去抢:“你不要就还给我!”
秦牧连忙收起来,走上前去,在她身边坐下:“你收走了我的汗巾,还给我一块是理所当然的事,我那块比较大,你给我的比较小,说起来还是我亏了。”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初春的日光带着甜甜的暖意,少年觉得惬意极了,仰面躺了下来,看着悠悠飘过的白云。
灵毓秀眨眨眼睛,道:“你觉得那个胖胖的肥七公子好看吗?”
秦牧想了想,道:“他长得还是可以,就是阴柔气太重,不像男人像女人。”
灵毓秀忍俊不禁,捋着胸前的秀发,笑嘻嘻道:“那你觉得我长得好看吗?”
秦牧认认真真的看着她,道:“虽然脸胖了点,但长得还不坏。”
灵毓秀很是满足,好奇道:“你杀了傅云敌的儿子,怎么不逃出城反而回来了?”
“回来有事。”
秦牧闭上眼睛,淡然道:“延康国的大军即将来到这里,我回来抵挡延康国的入侵。”
灵毓秀心头微震,面色凝重,缓缓道:“你知道你是在以卵击石吗?再说,被延康国统治有什么不好?延康国百姓安居乐业,各门各派都服从朝廷统治,井井有条,国境内没有战乱,只有些小的纷争。哪一点比不上大墟?大墟是何等混乱的地方?民不聊生,天天打打杀杀,吃了上顿没下顿,连糊口都难。我来到大墟,便见到不知多少人家在卖儿卖女,可见境遇凄惨。延康国的大军才是正义之师,你们应该放弃抵抗,主动迎接延康王师。”
秦牧张开眼睛,目光幽深:“大墟的人也不想生活在这里,不过我听闻,大墟的人被称作神之弃民,倘若出境离开大墟,便会被延康国的边关擒拿,有的直接处死,有的则卖做奴隶去挖矿,没几年也死了。”
他坐起身来,双手十指扣在膝前,面色平静道:“他们也想活得好一些,但是去了延康反而死得更快,还不如留在大墟,留在这里还可以勉强活着。延康国的大军倘若攻占了大墟,又会如何对待我们这些神之弃民?是杀了还是当做奴隶?”
“毓秀妹子,延康国的皇帝和延康国师,看上的不是这里的百姓,而是这片土地,神弃之地。弃民们生活在神弃之地中,即便每天晚上都会有黑暗侵袭,每天出门打猎都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可是毕竟还可以活命,还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女儿活命,而延康国统治这里,那就连活命的地方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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