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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珠将勺子放在说上,冲叶峰皱了皱眉:“爸爸,我才不要把我的手补成猪手呢!”
叶天玺站起身,小心的撇去上面的香菜梗,盛了一碗放在叶明珠面前,又夹了一块肉放在她碟子里,没想到碟子里又出现了一双筷子,那双筷子上也夹着一块肉,而筷子的主人是封翎。
封翎微微一笑:“明珠,乖,多吃点,胶原蛋白对皮肤好。”
明珠看了一眼碟子里的两块肉,叶天玺夹的那块是猪蹄的尖,只有一层皮,没有肥肉,但封翎的那块却有着厚厚的一层肥油,一起吃了这么多次饭,他不知道自己一看到肥肉就恶心么?
可笑自己那么多次,都忍着恶心专门吃封翎夹的菜,还安慰自己是他想让自己吃胖点儿好看。
这次她不忍了,直接把封翎给的那块肉盛回给了封翎:“翎哥哥,你又忘记了,人家不吃肥肉,这块给你吧。”
封翎愣了一下,用筷子拨了拨那块肥肉,自己似乎也没有胃口,就这样放在一边。
叶明珠将叶天玺给的肉放进嘴里,感受着猪皮弹嫩的感觉,冲叶峰做了个鬼脸:“爸爸最好了。”完全不顾封翎已经变了脸色。
一顿饭吃完,仆人上来收拾碗碟,叶峰也带着叶天玺和封翎到书房谈生意,林清浅和叶岚留在客厅看电视,叶明珠不想和这对母女在一起,于是就直接上了楼。
进了卧室,叶明珠先上好叶天玺给的药,就打开了画室的门。
她走到那副马上完成的油画前,左手拿起了画笔,细细的描摹起来。
右手残废后,不甘心的她,一直都在练习左手画画,虽然技术比不上右手,但补全一幅画还是绰绰有余的。
蓝色的星空,浩瀚的星海,林立的高楼,川流不息的车流,纸醉金迷的大都会在叶明珠笔下,渐渐有了光彩,只是这繁华的背后,多了几分当年叶明珠不理解的寂寥。
当时的她,年少不知愁滋味,画出来的也只是繁华的表象。
可如今浴火重生的她,看破了世间浮华,明白了人生的艰难,反而让笔下的城市夜景,变得更有灵魂。
真正的浮华,不是表面的灯红酒绿火树银花,还有那绚烂背后的孤寂与无奈。
叶明珠画的很慢,一个是因为左手不如右手灵巧的,但更重要的是,她在画中渗透了自己的感情。
钟表指向十二点,叶明珠才叹了一口气,放下了画笔决定休息,距离比赛结束还有两周,她不急于这一日。
一晚上的作画,加上今天白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她身心俱疲,她很久没这么累过了。
简单的洗漱一下,叶明珠就把自己扔到了床上,刚刚闭上眼睛,她似乎听到了楼道里的脚步声,那似乎是一双皮鞋,但走的格外小心翼翼,听方向似乎是向走廊里面的存储间去的。
叶明珠有些好奇,但多了个心眼的她并没有贸然闯过去,而是等脚步声消失了,才光着脚慢慢走到了储物室的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里面果然传来了说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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