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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第二天院里鸡叫的时候,人都还没回来。雷国民怕他老头遇见危险,于是赶紧穿上鞋,递了根棍子就出去找了。转悠了大半天,可算找到人了。
见面后,爷俩就坐下说话。老头告诉他,现在枪都被收走了,没办法,只能用这些老办法抓了。
可惜一夜也没抓住什么。就在他俩说话间,听到捕兽夹有动静。过去一看,抓住了一只大野兔子。这可给老头激动得不行啊,他感觉总算是没让女婿失望。
看着他面带皱纹的笑容,雷国民心里也涌上了一股暖流。接着,爷俩就提着东西往家走。路上,老泰山告诉他:“就这个抓猎物啊,就像警察抓小偷,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坚持在他们可能出现的区域等待,早晚是会有收获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老头的这番话,让雷国民吃了一惊。心想:这说得对呀,看来以后得注意点了。
之前去过的地方,绝对不能再出现。就这样,在融洽的气氛中,两口子在家住了三天。临别之际,老头不舍得抓住雷国民的手,说道:“孩子,我听闺女说过你的情况,知道你是个有能力的年轻人。我这个闺女跟你,准没错。她13岁就离开了家,我们老两口不能常伴左右。以后,你好好待她,你们两个也好好过日子。想我们了就回来,爸再给你做好吃的。”
这给雷国民感动得一塌糊涂啊。直至最后案发,他都念念不忘。他在供述时说过,在小刘父母家的这3天,是他人生中最自在的时光。无时无刻,都会感受到来自长辈浓浓的爱意。
当时回安庆的途中啊,他甚至萌生了金盆洗手的念头,想着从此好好跟小刘过日子。不过,想归想,在现实面前,他很快就否决了。
他感觉,现在还不到停手的时候,自己手里的原始积累还不够,甚至都不能保证后半生。只有加快进度,干几票大的才行。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啊,此时他已经回不了头了。问题就出来,他抢王华车那次,他不是捅了王华很多刀吗?在他挣扎着爬出面包车的时候,抓了一下副驾驶的把手。
因为手上有血,在车上留下了4枚非常清晰的指纹。只要有这东西在,早晚就会和最早偷酒店食堂的案子中,留下的指纹对上。破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此时,雷国民还没有意识到这些。
雷国民现在感觉没啥事了,心想着:“我就是手提包丢了,就算在里面搜出车牌子和假证件,这些也都不算啥。”
他一直觉得那个王华没死,所以没有放在心上。所以,刚回到安庆,他就打算继续搞起。他一想到抢面包那次啊,又总结了经验,感觉自己的战斗力啊,还是不够强大。
自己先发制人,并且还掏出了刀子,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被人给制服,并且成功逃脱。他感觉是时候再来加强一下训练了,另外,使用的武器也该换换。
通过这么多次的锻炼经验,他还是认可“枪不如刀,刀不如斧,斧不如锤”的理论,并且刀子还是最差的,不仅很难一招致命,很容易被反扑和流血,事后处理起来啊,也非常麻烦。
说到底,锤子才是最合适的。这玩意比斧子轻便,杀伤面积啊比刀斧要大。只要打的准,抡在头上对方就晕了,而且是内伤,不容易流血。
说干就干,他赶紧买了一把新锤子,就去了出租屋。先是轻轻给自己脑瓜子上来了一下,敲完之后,发现真他妈的疼啊。
至此,这个“冷兵器之王”觉醒了。
那么好,既然确定了作案工具,接下来就该练习准度了。雷国民自创了一套锤法,练习方法也很特别。屋里不是有纱带吗?他先是把纱带调到一个成年人的高度,在上面用笔画出了一个人头大小的圈。
为了模拟最真实的情况,他把垫的纸壳子都撤了。接下来就是熟练攻击方式,什么迎面直锤、转身摆锤、侧面抽锤、蹲姿换手等等。
到了后面,他会踹掉沙袋,让它看起来像一个运动的人类,不断地磨练运动渣的准头。甚至还抛出锤子练习,为的就是最关键时刻“飞锤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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