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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我刚才鲁莽了,这么大的厨房,哪是我能管得了的!我,我还是别丢人了。”
李贞推辞,反而让朱元璋黑脸了,他只是想让姐夫领教一下,却不是要吓唬姐夫。再说了,身为至亲,让姐夫管点事情,那也是情理之中。
“谁也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姐夫你只管干着,一边干一边学,很快就能入手的。”
张希孟跟在后面,也笑道:“米面粮油是从仓库出的,这边只要给将士们做熟了就好。”
李贞把脸色一沉,凝重道:“俺虽然不懂军中的事情,可民以食为天,更何况是领兵打仗的猛士?俺今年也到了半百之年,经过了不少红白事情,别看小小的一个灶台,里面可大有干系。这么多人,从每个人嘴里挖一点出来,天长日久,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李贞算是老来得子,如今的他已经过了五十岁,比朱元璋足足大了一倍。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原本朱元璋只是想让姐夫有点事情做,可听他讲的这番道理,朱元璋觉得自己还真选对了人。
“姐夫,你别推辞了,这事非你莫属!”
张希孟在旁边不由得点头,老朱的这个姐夫,在史书上的评价都是极好的。哪怕大明立国之后,他也十分节俭,老朱赏赐衣服,他也舍不得穿,只是穿缝补过的,还总是给家人讲昔日务农的艰辛。
可以说他把李文忠教的很好,只不过老爷子走得有点早,没好好教孙子,让那个兔崽子把李家的好名声都给丢光了。
“主公,要不这样吧,先试几个月,看看成果如何?”
朱元璋点头,“就按先生的意思。”他又对李贞道:“姐夫,你可不许推辞了。”
李贞怔了怔,总算咬着牙道:“成,你就放心吧,姐夫不会给你丢人的!”
李贞还真不是随便乱吹……他有经验,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日子人。
自从掌握了厨房之后,李贞是一心丰富将士的餐桌。
如何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这可是一门大学问。
李贞发现军中有豆浆喝之后,立刻就来了主意。
他四处采购黄豆,豆浆,豆腐,千张,豆干,甚至连素鸡都弄出来了。
剩下的豆腐渣又是顶好的饲料,李贞用菜金买了几十头小猪养着,等过年的时候,杀猪吃肉。
还有,小老头带着大家伙建鸡舍,挖鱼塘,在军营周围种菜,下河挖莲藕,上山采蘑菇……总而言之,李贞竭尽全力,让士兵吃得好,吃得饱!
张希孟都觉得他上辈子或许是仓鼠成精,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强烈的收集癖!
各种山野菜,吃叶的,吃茎的,吃根的,分门别类,一丝不乱,有的晒干了存起来,有的腌成咸菜。
自从李贞到来之后,餐桌上的咸菜种类明显上去了,大家伙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姐夫当年可是一身的好厨艺,乡下每逢婚丧大事,都请他过去掌勺,张罗席面。咱那时候最愿意跟着姐夫去,不光能饱餐一顿,主人家不愿意要的东西,还能带回来点,一家人就能美美吃一顿……”老朱憧憬着少年岁月,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很是向往。
张希孟翻了翻白眼,那是别人不要的吗?
搞不好是偷来的知道吗?
很显然,张希孟不敢揭穿老朱。
而且在极度的生存压力之下,真的不能太奢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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