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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〇六章 大胡子与快刀(第2页)

“嗯,这仪琳长得还行,颜值不比李莫愁差。”钱青健在心中给出了评价。

如此娇俏,如此容貌,令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产生了一种痛惜之感,这么漂亮的女子,怎么会做了尼姑了呢?

只是这绝美尼姑此刻的神情颇为凄苦,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泪雾朦胧,显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若不是之前有那淫邪的男声在楼下恶狠狠地说话,令人有所顾忌,怕是现在已经有人上前嘘寒问暖,欲施援助了。

尼姑向前走了三步,那淫邪声音的主人随即现身楼梯口,却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华服男子,生得五官端正,眉目鼻口之间倒也看不出如何淫邪,颌下蓄有一部大胡子,显得很是霸气。手中提着一把单刀,被从东窗照入的晨曦映得寒光闪闪。

这人目光略一扫视,各桌客人便已纷纷低头,扭头来看的更是急忙回转脖子,不敢与之目光相对。

而那胖大的和尚自始至终只盯着自己桌子上的肥鸡肥鸭美酒较劲,对身边来往的客人不曾一瞥。不论是曲洋三人上楼,还是尼姑与这大胡子出现,他始终没有理会一眼。

就是曲洋也把目光看向窗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看为佳,事实上这大胡子男子和尼姑从街边走来时都没能逃过曲洋的眼睛,只不过这又有什么呢?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真正的侠士,没有目的的行侠仗义,与他这个日月神教的长老,那是全然的风马牛不相及。

不回避这人目光的也有,一个是曲非烟,另一个就是钱青健。

曲非烟自是被仪琳的容光所慑,虽不至于自惭形秽,但总归是惊叹于这女尼的丽质天生,更惊诧于这美貌的尼姑为何会被这持刀的大胡子逼着上楼,居然还威胁要脱她的衣服,而她这身打扮,分明与昨夜遇见的那些恒山派的尼姑款色一致,这尼姑莫非就是那个走失的仪琳?

那么这男子是谁?真是好大的胆子,他不怕被恒山派那群尼姑撕碎么?

好奇归好奇,曲非烟也不是行侠仗义之人,她给钱青健解围第一次是为了吃叫花鸡,第二次则是已经一见钟情,虽然她看见此际的仪琳楚楚可怜,但是不代表她就会插手此事。

这与她爷爷对她的一惯影响也是大有关系的。

“原来真人版的田伯光是这个模样,若是把这扮相拿到清朝去,说他是成年后的胡斐也有人信啊!”钱青健也没有回避田伯光的目光。与曲非烟不同的是,他早知道今天早晨回雁楼发生的纷纷扰扰,心中全然有所准备,只待见证一番过程,当然见怪不怪了。所以他此刻脑子里想到的是这个有趣的问题。

大胡子快刀,既是田伯光具有的两大重要特征,也是胡斐的两大特征。胡斐的大胡子是为了纪念程灵素而留,但是田伯光的大胡子在他成为“不可不戒”的那一天,就连同他胯下的那话儿一并成为历史了。

………………

PS:写到衡阳回雁楼的时候,忽然很是怀念二十多年前我在衡阳的那段时光,当时在衡阳某招待所坐了个中巴去了衡山,南岳山顶上的雪景很美(没见过乞力马扎罗峰上的雪,又不敢爬珠穆朗玛,就拿五岳凑合了),蒋委员长为抗日烈士修建的忠烈祠很有纪念意义。嗯,我尊敬抗日阶段的蒋某人。祝融峰、回雁峰,峰峰卓然,气象万千……

个人认为,二十多年前的衡阳是个好地方,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被千篇一律的城市模版给覆盖了。

如今中国所有的城市都一样,一样的五环比四环多一环,一样的广场,一样的步行街,一样的美食街,一样的拆迁,一样的起高楼,一样的家乐福、沃尔玛、肯德基、必胜客、麦当劳……

你有我有全都有,学习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的同时,把最令人回味的传统特色抹掉,唉……感慨几句,书友大大们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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