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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在罗浮宫办秀场的事情,宋风时独自坐在长街的板凳上,思绪犹如飞絮一般。
距离上一次和金兰殊通话,已经有一周了。
这一周,宋风时都在为办秀和推广的事情在奔忙,闲暇时也忍不住想起金兰殊。
金兰殊对他而言,永远都是一个魔咒。
他又逃不脱,也挣不开,大多数时候,甚至还乐意被折磨。
“唉。”宋风时打开了手机,看着空白的信息栏,心中也是空荡荡的。
他去了附近一家咖啡厅,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电脑,将工作汇报整理好,发送到金兰殊的工作邮箱。然后,宋风时看了一下办公系统,发现上午有一个高层会议。而宋风时人在国外,是理所当然地缺席了的。
宋风时问欧文:“那个会议的minute能发我一份吗?”
欧文说:“我先问问金总。”
过了一会儿,欧文又回复:“那是例会,没有新的东西说。金总说你先把时装秀的东西定好,不用管其他的。”
宋风时不禁问道:“那会议上主要说了什么?”
欧文说:“之前已经出了限定的成衣系列,接下来又要准备秀场款,所以公司现在不打算再推出新服装。但是为了刺激消费、维持曝光度,公司在考虑发展新的产品线,比如限定彩妆、或者是箱包、首饰。但还没定下来。”
宋风时回答:“明白了,谢谢。”
过了一会儿,宋风时又问:“曹大头的idea是什么?”
“曹大头打算搞口红。说现在口红营销风很大,而且成本低廉、容易营销,找个明星配合推广,销量应该很容易上去。”欧文回答。
“听起来真的很像曹大头的思路呢。”宋风时微微一笑,“那有其他人想到什么有趣的点子吗?”
欧文回答:“都是那些啦。没什么有趣的。不过,我听说金总想推香水。”
“香水?”宋风时有些讶异,“这个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吧?而且香气这种东西,很难预判市场会喜欢什么吧?”
欧文回答:“是的,很多人都提到了这点。但是金总说香水要是做好了,会让品牌显得比较高级。”
“他真的是没事找事。”宋风时批评道,“我觉得口红就很好,快捷简单又好卖。”
其实欧文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当然不能说出口,便说:“我觉得金总应该有他自己的考量。”
金兰殊作为总裁已经说得很明白,这个秋季限定产品不需要宋风时插手,宋风时只要搞定巴黎罗浮宫的秀场事务就可以了。尽管如此,宋风时还是免不了为此操心。于公,他也是“云想”的一名高管,不可能完全不闻不问,营销也是他的业务;于私,他是“云想”老板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肯定在为这个事情苦恼着,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管不顾。
宋风时仔细思忖了很久,又觉得这个事情不好做,便给金兰殊打了电话。
“怎么了,”金兰殊很快接通了电话,“想我了吗?
宋风时真想翻一个白眼,可惜打电话的时候白眼是无法传递的。
“老板……”
“叫我‘亲爱的’。”金兰殊语气生硬地坚持。
宋风时便也语气生硬地回复:“亲爱的老板。”
“行,你说吧,”金兰殊说,“什么事?”
宋风时便答道:“我听说你想在秋季推一款香水?”
“是的,秋冬是很适合香水的季节。”金兰殊回答,“还可以搭配我们的丝巾一起sell。在丝巾上洒一点香水,围在脖子上,便是行走的芬芳气息。怎么样?我这个idea是不是很促销?”
宋风时一怔,说:“你是说类似爱马仕丝巾香水那样吗?香水的脖子上系上一条细丝巾做装饰用,但是消费者也能将这条丝巾系在自己脖子上,等于买了一瓶香水还送了一条丝巾。既实惠促销了也不失格调,这样是吗?”
“没错。”金兰殊赞许地点头,“亲爱的,你真棒!”
被金兰殊这样莫名的称赞,宋风时的鸡皮疙瘩掉满了一地。
“我明白了,亲爱的老板。”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可是,香水的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啊,这样能赶上么?”
“没关系,这个我也已经想好了。”金兰殊说,“正打算交给亲爱的你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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