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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两人就像掉进了米缸的老鼠一样,乐不可支地继续搜寻着菌子。
当他们走到一片青松林时,发现了大量的松树伞菌。宋婉清笑得合不拢嘴,蹲在地上一手一个地捡着。很快,背篓就装满了菌子,沉甸甸的收获让他们感到无比满足。
宋婉清有些后悔没带更大的背篓来,但这份收获已经让她非常开心。如果还想要更多,下午可以再进山来摘。
看了看时间,两人满载而归,开始下山。
回去的路上,宋婉清跟在赵振国身后,手中紧握着棍子,小心翼翼地探着脚下的路。
下山的路湿滑难行,特别是那些隐藏在落叶下的青苔,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滑倒的罪魁祸首。
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不慎,连累了前面的赵振国,更不想让两人辛苦采摘了大半天的菌子遭殃。
“这些菌子怎么吃?是熬汤吗?”宋婉清一边走,一边好奇地问。她对这些山林间的美味并不熟悉,忍不住想要了解更多。
“可以熬汤,也可以炒着吃,味道都很鲜美。”赵振国耐心地解释道。
当走到一段斜坡时,他更加谨慎地迈出每一步,确保安全后才继续前行,“而且,吃不完的菌子还可以晒干存放,能保存一两年呢。干菌熬出来的汤,别有一番风味,和鲜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滋味。”
“振国,你懂的真多。”宋婉清由衷地夸赞道,“我就不一样了,连毒菌都不认识,还好有你在。”
赵振国听了,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捡得多了自然就认识了。”
其实是因为他开挂了,空间有鉴毒的功能,他后来又跟村里的老猎人恶补了菌子的知识。
走到山脚下时,一棵挂满果实的树吸引了宋婉清的注意。
她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金樱子。金樱子虽然不易采摘,枝条和果实上都长满了刺,但它既是野果也是药材,晒干后可以泡酒、煮粥或直接食用,味道甘甜。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赵振国看了一眼那布满尖刺的枝条,立刻明白了妻子的心思:“这个你可不能自己去摘,想尝个鲜吗?我给你剥一个尝尝?”
宋婉清听他像哄孩子一样的语气,不禁笑了:“我哪是这么贪吃的人,我是想着既然遇到了,就摘些回家晒干泡酒,煮粥的时候也可以放一些,对身体有好处。”
金樱子有固涩止遗止泻的功效,村里的妇女们经常用它来晒干泡酒,家中的男人们都很喜欢。
她转头看向身边的赵振国,眼神中充满了期待。赵振国又能怎么办呢?妻子都这样看着他了,别说这金樱子树上只是长满了刺,就算是长满了刀子,他今天也一定要为她摘下来。
赵振国将背篓轻轻放下,他的双手布满了厚实的茧子,与宋婉清那虽也常做家务却依然细腻的手形成了鲜明对比。
即便宋婉清并非那种养尊处优的城里小姐,但赵振国还是不忍心让她去碰那些带刺的金樱子,生怕她不小心被扎到。要是真伤了她,他恐怕会一气之下把那棵树都给砍了。
尽管金樱子树上刺多,但对于赵振国这样经常与山林打交道的人来说,徒手采摘并不算什么难事。他粗壮的手指仿佛铁铸的一般,毫不畏惧那些尖锐的刺。
宋婉清则拿出他腰间别着的小刀,去不远处割了一张芭蕉叶回来,赵振国便把摘下的金樱子一个个地丢在上面。
最终,他们摘了不少金樱子,但也特意给树上留了一些,这是赵振国一贯的原则——山里的东西,再珍贵也得留下一些,不能赶尽杀绝。
午饭只是简单地吃了些,饭后太阳出来了,阳光温暖而不刺眼。宋婉清打了盆水,拿了个木盆坐在院子里,开始处理那些金樱子。
这些小家伙处理起来既费时又费力,还得格外小心,真是一项不容易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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