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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帐内灯火通明,闫行皱眉问道。
“敌军夜袭损失多少兵马?”
侯选回道。
“将军,我军损失三千兵马,敌军损失一千。”
“哈哈,夜袭占比也是三比一,项汶的骑兵不过如此!计划不变天亮撤军。”
这么一闹,时间到了凌晨两点,士兵以及将领困意袭来,不多时大营恢复平静,他们知道今夜不可能再有夜袭,放心的睡觉去了。
刚睡下没多久,也就是三点半左右,值夜的亲兵叫醒三位主将,在不同的大帐说着同样的话。
“将军,有一支千人骑兵在偷袭我军岗哨。”
梁兴披着袍子骂道。
“这阉党怎得如此下作,这夜有完没完了?给老子射死他们!”
庞德可不傻,项汶让他冲阵不假,但他只有一千骑,胡乱冲杀与送死无异,他要吸引注意力,拖延敌军发现步军的时间,待步卒至才是他冲杀的时机。
闫行军营距离关隘足有三里地,步兵完成集结,到赶过来最快也得五分钟。
庞德杀掉岗哨士兵,能有效的在黑夜中吸引注意力,不一会庞德绕到大营后面,敌人注意力也随着转移。
项汶指挥士兵,摸着夜色完成集结,静默行军,饶是如此也避免不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在庞德围着敌营蹦跶,一时间尽无人关注潼关方向。
五分钟过去,三个步兵方队包围了闫行军大营。
项汶点燃一个燃烧瓶,瞄准敌营内最大的军帐,前冲十步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将燃烧瓶投掷出去。
燃烧瓶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准头不够落在了地面,陶罐碎裂大火瞬间燃烧起来,项汶摇了摇头。
“这玩意准头不好控制,你们几个看到没,学着扔!”
一百个亲兵拿出燃烧瓶,点燃后学着项汶投掷,一百个燃烧瓶十秒内丢完,场面无比壮观,要是一百个手雷效果更好。
大火瞬间在敌营燃烧起来,与此同时两万大军左手持盾,右手持刀,如狼群一般冲入敌军大营,见人就杀。
骑兵强是在于机动性,没有距离冲锋也就比步兵强点,事实上步兵是克制骑兵的,不过需要战车辅助,骑兵攻击步兵方阵是不明智的。
此刻的闫行军和步兵无异,就算骑着马也跑不起来,项汶武器换成了斩马刀,刀长一米六,光刀身就占了一米一,技术不够制作的比较粗糙,刀背足有三分厚,太薄容易断,重三十七公斤,注意,是后世的公斤,并非东汉的斤,东汉一斤等于225克,也就是说,项汶的楚戟在东汉重178斤,这把粗糙的斩马刀重164斤。
项汶化身修罗,所过之地无一具完整的尸体,战马也不例外,身后亲兵一个个兴奋不已,追随着项汶杀入大营之中。
项汶在前杀的敌军胆寒,后面的亲兵追着吓破胆的敌军杀,军功拿到手软,敌人大部分刚刚醒来,等待他们的是敌军大刀,顿时亡魂大冒,奋不顾身的冲出军帐,寻找自己的战马,抬眼看去混乱一片,到处是火光,喊杀声此起彼伏。
闫行三人正在后军围追堵截庞德,前营突然火光大作,暗道。
“不好,中计了!”
闫行立刻策马返回中军,庞德见没人追他,掉头杀向闫行三人。
“匹夫,哪里去?还我旧主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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