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缠斗在一处,裹挟起的罡风都足以让围观的人感觉到皮肤皴裂。
最终,不出赵爽等人的所料,东方玉败。
“慕容春”夺下了东方玉的剑,并将它架在东方玉脖颈,甜甜微笑:“我听说,逍遥王大人在江湖上有个规矩,就是杀一人葬一剑,而且,所葬之剑还必须跟所杀之人相配。不知,逍遥王自己的这把配剑,够不够资格葬你自己呢?”
她笑得很甜,手下却一点不留情。
长剑举起,微微一抖,便直削而来。
照着东方玉的脖颈。
那柄软剑,此刻如同一只游龙,被别人控着来饮主人的血。或许是长年的人剑相伴,这剑竟发出沉沉的哀鸣。
然,再怎样,它都只是一柄剑,只是一件工具,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绝品名剑,一旦出鞘,必然要饮血。哪怕,是主人的。
东方玉,闭上了眼睛。
一切,就这样结束,也挺好。
起码,她的春儿,没有背叛她。起码,眼前杀自己的人,是另一个。那么还好,这个人有一张跟春儿一模一样的脸。能死在这张脸下,总是好的。
“不——”
纵然东方玉愿意,慕容春也不愿意!
“动我玉儿者,死!”
血凝子崩为两瓣,一缕青烟从中喷薄而出,带着九天之怒。
一抹幻化的身影如江南烟雨,居然就那样凭空显现。
那抹幻影迎了上去,一把握住“慕容春”的胳膊,眼神决绝而狠厉:“就算是与你同归于尽,我也不允许,你动她分毫!”
“你……你疯了!”“慕容春”不止动弹不得,甚至也想不起要动,“你居然愿意为了这个人,魂飞魄散!”
她从母亲的西域奇书上看到过:这种移魂之术是交换灵魂之法,就是让两人的灵魂交换,只要双方愿意,对彼此的身体不会有影响。但,若一方还在外逗留超过九九八十一天,或者在白日里现身,那就违背了向天承诺的“移魂血誓”,是要魂飞魄散的!
眼前的这个女孩,是为了什么,居然会有这样的勇气?
“我们的爱,你不懂。”慕容春的眼里,除了有决绝,还有某种不可名状的幸福,“为自己所爱的人赴汤蹈火,是一种幸福。不过,你这样的人,不会懂。”
“你说什么?”“慕容春”苍白着脸。
“我说的,你不懂。也再也不会懂。”慕容春眼中闪过一丝狠决,抬手便是一记风云掌,向对方袭去。
寂静夜深的街道尽头,有一家装修复古的杂货铺白做活人生,夜做死人意。天上掉馅饼这种事,很简单,只要你答应了鬼的事情,他就会帮你完成,不过,你确定你要和鬼做交易?...
某天,凌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笑傲江湖的世界!虽然穿到了小师妹的身上,但凌山十分淡定地表示这个可以接受。既然成了女人,还是挺漂亮的女人,不对自己来一发真的好吗?话说,后宫又不是只有男人能开异性恋都去死,百合才是王道啊!那就先攻略任大小姐吧!于是一代女剑神崛起于华山之巅,笑傲江湖风云!等等,这个江湖好像不太对劲,邀月小龙女天山童姥霁无瑕你们怎么来了?无双城外,十二圣兽聚风云。不动山巅,一剑西来问金银!天门破碎,仙魔争辉。千古万陆,神女倾世!...
她是21世纪暴力雇佣兵,却在一夕之间穿越魔幻世界,成为花痴加废柴五小姐!楚家五千金不学无术,狗屁不通,半近痴傻,却是天生修炼斗气和魔法的绝佳体质!一招穿越,十世记忆,雇佣兵逆袭变身!辱我?揍之!骂我?揍之!以暴制暴,上演绝世嚣张!穿越之前斗气魔法什么都不行?楚柒冷笑!穿越而来,这一世她必将站在世界的巅峰,笑傲天下!...
既然重生,就得富可敌国!不对,自己得先去找美若天仙的老婆。这时候的她,还没跟前任谈恋爱,得赶紧下手!可不能便宜了那人渣...
一朝穿越成柔弱小花,还多个拖油瓶,她颤巍巍抱上前任叔叔的大腿。望天大陆第一病娇冥王。从此晋升大佬团宠,人生开挂。顶级医师姿态谦恭医术还得凤小姐多多指教。权势滔天的暗夜阁主笑容殷切又来了一批宝物,您看看喜欢吗?众多世家争相哭诉您还收徒吗?徒孙也行!凤九熙冥王恣意而慵懒本王不是让王妃躺赢,怎么起身了?凤九熙收拾细软就准备带娃跑路体虚无能?骗鬼呢!崽崽娘亲,别急着休夫,父王的偌大家业可以先继承下。...
创作过13部小说,且通通太监掉了的男人,在现实中,被女读者抓到了!虽然她有妙不可言的催更技能,(和惨不忍睹的逼更手段)但普通作者依然只有0024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