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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屋和院墙间有几个鞋尖朝向不同的脚印,正好可以证明小张说的话。可惜由于持续暴雨已经看不出鞋印的纹理,只有几个粗略的鞋形凹陷。
来到案发的西屋,死者尸体已经被法医拉走进行下一步解剖了。提到的可疑凶器也不在,应该是被痕检带走取证了,留给小彤的是一些细碎的线索,这就更要考验一个专业的刑侦人员的侦查和对细节的把控能力,否则想在一个近乎盖棺定论的案子上做文章难上加难。
小彤记得陈婶提过,当晚壮壮与死者发生过争吵,在炕沿下贴近门的角落里也找到了玻璃碎片。
“小张,证物里是否有打碎的玻璃杯?”
“没错,杯子已经被痕检科拿走取证了,这你都知道!”
杯子在小彤眼里意义并不大,因为状壮已经承认与死者发生争吵,打碎的玻璃杯上找到指纹或者血迹也只是印证争吵的事实,与杀人关系不大。
“小张,我听陈婶说昨夜下了场大雨,你记得雨是几点下到几点吗?”
“大概10点下到凌晨3点多,我看球赛4点才睡,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如果按照法医初检给出的死亡时间,那也就是说死者被杀之前已经下雨了,但是屋里地上并没有脚印,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凶手临走擦掉了地上的泥脚印,或者是他进来时穿的是拖鞋。
不过看着房门口的几个泥脚印,小彤更倾向于第二种。凶手等夜深人静时进入死者房间,由于四下漆黑,走的时候匆忙没留意到房门口的泥脚印。自信地认为只要换了拖鞋就人不知鬼不觉,不会留下痕迹。
正在小彤想着可以凭借这几个泥脚印缩小嫌疑人的范围时,小张泼了盆冷水。
“警官,这个泥脚印恐怕不能帮到咱们多少。这个纹路一看就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布鞋,你看我正穿着的就是。”说着小张将一只脚抬起,以便小彤能看清鞋底的花纹。
他说的没错,的确和遗留在房门外的泥脚印的花纹一样,如果单从尺码上找凶手就显得没意义了,看来这处脚印也用不上了。
“小张,我想看眼壮壮的笔录。”
小彤拿着笔录仔细端详,按嫌疑人自己的说法,当晚8点他找英子,两人因为结婚一事闹得不可开交,以致大打出手,壮壮推搡英子,后者就用玻璃杯砸向壮壮,最后不欢而散。按口供所说壮壮走时不到八点半,没下雨,院子里也没有脚印。以上这些刘叔可以证实,是他听见壮壮走了,把门从里面上了锁。
“小张,这笔录没有任何撒谎的迹象,为什么认定壮壮是嫌疑人呢?”
“痕检在枕头表面找到了壮壮的皮屑,玻璃杯上有死者的指纹和壮壮的血迹,再加上他之前与死者发生激烈争吵,所以我们就将他视为第一嫌疑人。”
当嫌疑人固然没有问题,但是小彤并不觉得这些证据能够锁定凶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小张,壮壮人在派出所?”
“对,所长还在审问。等外围都调查结束,不在场证明排查完,可能就要上交县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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