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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这里面啊,那个叫王二丫的药费是谁掏的,我这人呐,不欠别人人情,想还给他。”
宋晚书喊道。
老郎中笑了笑,摸着胡子的手好像老树皮,上面还带着黑黄的老年斑,可无端的就是这样一双手,偏生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宋晚书在现代的时候便是,生病了偏爱看中医,总感觉中医很稳妥。
“我…也不知道啊,年纪大了忘记了。”
郎中颤抖地说道,宋晚书慢慢低下头,无奈的笑了笑,为毛她总有一种这老郎中扮猪吃老虎的感觉。
她摆摆手,“算了,您老人家不想说就罢了,如果那人再来,你就帮我带个手势。”
老郎中一听手势,他挑高了眉,好奇的问道,“收什么尸?”
宋晚书一掌拍在脑门上,这老头子耳朵背的,简直了,好像里面塞了什么一样,难道刚刚她感觉这老郎中是个有城府的人,都是错觉吗?
她笑笑,伸出手,握紧拳头竖直伸出了大拇指,“等下次给们付医药费的人来了,你就给他做下这个动作。”
老大爷这回听懂了,笑着学了下,问道,“这是…啥,啥意思啊?”
宋晚书贼兮兮的咧起嘴,“这是我给他点了一百个赞,说他好样的。”
“哦哦,好样的。”
宋晚书被老郎中逗得心情好了不少,“老大爷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记住了。”
“那晚辈就告辞了。”
“好,路上,你,慢点走…啊……”
宋晚书纤细的身子消失在门口以后,老大爷将手伸出来又学了一遍,和蔼可亲的表情霎时多了些老顽童的意味,哪里还有刚刚半点的迟钝。
若是宋晚书还在这里,一定会惊呼一声:这老头一定有问题。
医馆离酒楼有一段距离,宋晚书并没有直接回酒楼,而是先拐到集市上买了一只老母鸡,想着等会儿回去顿些鸡汤晚上送去医馆给王二丫喝。
那孩子,自小没了母亲,如今禽兽父亲又死在了她手里,还进牢里带了一段时间,诶,经历也是够丰富了,她以后尽可能的将所有的好都给她。
她并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当初会选择救王二丫,就是因为看着她那小可怜的样子,她不禁就能想起前世,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很可怜,大多数都是被父母抛弃的,当然,这里包括她自己…
便是因为这样,她才会在看到王二丫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出钱将她买了下来。
买完了鸡,宋晚书又买了些菜,晚饭十有八九慕容遇会去她那里吃,想起慕容遇,她又想起慕容遇爱吃红烧肉。
咱们的宋大小姐拎着手里不轻的东西,又折到屠夫那里买了几两肉,肉到了手里,宋晚书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
诶呀妈呀,好沉啊。
拎着不轻的东西,宋晚书深一步浅一步的往回走,刚拐到她家的街口,她就见对面酒楼那里聚集了不少人,她撒开腿也凑了过去。
这是干啥玩意呢?
宋晚书垫起脚尖也看不到,跳起来也看不见,到是前面的人不知因何原因突然作鸟兽散。
原本拥挤的地方只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头上飘着几片旋转的树叶。
宋晚书还没脑清楚是怎么回事时,她腿上突然一重,好像被什么东西紧紧箍住了一样,她微微一低头,待看清腿上的东西后,僵硬的抬起脖子。“妈呀!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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