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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到陆家,没一会的时间,李建国又回来了。
李秋水把做好的饭端到后院房间的炕上面,笑道:“这下好了,早中饭一起吃了。”
陆军无奈苦笑一声,说道:“妈,你坐上来吃点吧?”
“不了不了,还得给你爹送饭去,你爹中午就别回来了,还是在砖厂吃吧。不用等他了。”
“行!”
陆军点了点头,随后三人坐在炕上,开始吃饭。
酒没喝,等会楚云龙还要回去,再喝点酒,容易晕,很容易出事。
“陆军,你有没有想过去县城住啊?”
吃着吃着,楚云龙的话再次传来。
陆军愣了一下,随后说道:“有想过,但现在就算了吧,我感觉还是屯里面比较舒服一点。”
好不容易回到屯里面了,还去县城干嘛?
自己还是喜欢屯里面的人土风情,在县城里面,人生地不熟的,不如在屯里面。
这倒不是陆军说客套话,众所周知屯里面的人情味要比县城高。
屯里一家亲,不是说着玩的。
谁家有事了,屯里人是真帮忙,哪怕大家都不怎么熟悉。
县城?教育和交通,买商品便利一点,其他的真不如屯里面。
现在过去没啥用,除非是结婚了,自己在县城买套房子住。
“没有,县城没有屯里面舒服,去县城,我都没有一份正经的工作,还不如在屯子里面待着呢。”
楚云龙听完陆军说的话,便明白了他的心思,如果陆军在县城住,自己以后买酒的时候会更加方便的。
“屯子里面确实好。”
有人削减了脑袋往县城里面跑,有人却对县城不感兴趣,陆军就是后者。
吃完饭之后,现在才中午十一点左右,这个点,屯里面做中午饭最早的,才刚刚开火。
楚云龙把后面的鹿肉酒全部绑起来,绑的特别牢固,整完这一切之后,“陆军,建国,下午见!”
“行。”
楚云龙骑着摩托车消失在两人的视野中,后面只留下一团黑烟。
“陆哥,就这东西叫摩托车?”
“你想试试啊?人都走了,没机会喽。”
“没,就是感觉发出来的声音挺大的。”
“不仅仅是声音大,你坐上之后,摩托车特别的抖,很重的。”
摩托车是用油的,特别重,在小汽车没有出来之前,摩托车算是马路上最值钱的车。
这车往路边上一开,回头率爆表,主要是轰鸣的声音也很大,脾气暴躁一点的路人,看见骑摩托的,上去就骂,太吵了。
“陆哥,啥时候咱俩能一人买一辆啊?”
“想的挺好啊,你得先把钱挣了,就这一辆,估计我们得打一两个月才能买得起一辆摩托车。”
“这么贵啊?多少钱啊?”
“半个万元户。”
“啥?!半个万元户,就这个?半个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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