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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桃花运(第2页)

“我爸原本打算送我去英国的,但我不想去,”赵颖说道,“我就喜欢考古,诶,你说坟墓里真的有僵尸吗?”

“你说什么?”吴中元先是一愣,随后大笑出声,“哈哈,你脑子被驴踢了吧?”

赵颖挨了骂,不乐意,皱着鼻子,“我给你个机会重新组织语言,不然刚才那顿AA制。”

“驴把你的脑子踢了吧?”吴中元换了个说法。

“AA。”赵颖瞪眼。

吴中元也不理她,自顾往前走。

赵颖跟了上来,指着一旁的饮品店,“我要喝果汁,你请。”

吴中元自然不会拒绝,带着赵颖过去点果汁,等待的时候,赵颖拿出手机,“加好友。”

吴中元没有拒绝,他没拒绝的理由,也没拒绝的动机。

果汁也不便宜,两杯三十块,赵颖拿了果汁,“现在还早,咱去那边公园走走吧。”

吴中元有点意外,但仍然没有拒绝,他虽然没钱,却不仇富,不会因为赵颖有钱就阿谀讨好,但也不会因为赵颖有钱就拒她于千里之外。

这个时间段公园还是广场舞大妈的天下,二人自广场边的长条凳子上坐着说话,顺便欣赏大妈们的“优美”舞姿。

赵颖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性子还是很随和的,言谈举止有着大家闺秀的自信和率性,除了偶尔会用命令的口吻说话,别的都挺好。

十点,跳舞的大妈收兵回营了,公园里人少了,剩下的多是谈恋爱的,有不少是学生,放假分别了俩月,开学之后急不可耐的跑出来互诉衷肠。

要是相敬如宾,也就不是谈恋爱了,趁着天黑难免有各种亲昵举动,吴中元感觉别扭,“十一点宿舍就关门了,咱该回去了。”

赵颖站起身,跟着吴中元往公园外面走。

没走出多远,迎头走来三个小混混,这是真正的小混混,光着膀子,流里流气,可能混的不好,脖子上也没有大金链子。

与二人擦肩而过时,其中一个小混混手贱,随手摸了赵颖一把。

赵颖气急回头,大声骂道,“想死啊?”

混混之所以愿意当混混,是因为很多人对他们心存畏惧,他们很享受这种感觉,而今挨了骂,怎么可能善罢甘休,骂骂咧咧的过来推搡掐摸。

赵颖一边斥责,一边躲避,既气怒,又尴尬。

只要是个男人,这时候都不会坐视不理,更何况赵颖还是跟自己一起出来的,见此情形,吴中元急忙挡在了混混和赵颖之间,“你们想干什么?”

“你他妈想干什么?”其中一个混混说动手就动手,冲着吴中元的鼻子就是一拳。

吴中元歪头避开,“你们讲不讲道理?”

如果讲道理,也就不是混混了,一击不中,那混混反手又是一拳,又被吴中元侧身躲过。

另外两个混混见状,也冲上来帮忙,三个人,六只手,全冲着吴中元的鼻子招呼。

如果没有之前在老屋的那一出儿,吴中元可能还会遵循师父生前的教诲。如果现在是白天,他可能也会有所顾忌,但现在是黑夜,周围也没什么人。

于是,混混倒霉了,两拳打的是鼻子,一脚踢的也是鼻子,三个混混鼻血横流,抱头鼠窜。

打跑混混,回头看赵颖,赵颖指着吴中元,“你,你,你……”

吴中元也不说话,拉着她快步离开公园,直到回到大路上,这才放缓了步子。

赵颖惊魂未定,“你把他们打跑了?”

“我这算不算英雄救美?”吴中元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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