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文辉稀里糊涂出来了,发现所有人都能看见自己,也只是慌了一秒。
当他转过身的时候,邵群才敢确定,那道身影不是别人,正是纪初的狗腿子周文辉。
紧接着他们齐齐胆寒,站在远处废墟处的男人头发中长,指甲青黑修长,皮肤泛着病态的青白色,他的眼睛变成红色。即使隔着这么远,他们也依旧感受到了巨大威胁。
邵群感到费解奇怪,周文辉何时变成丧尸了?下一瞬对于丧尸本能的危机意识,前所未有地在他心里萌发,传遍全身。
周文辉的眼神太过冰冷,宛若轻视一群蝼蚁一般,可他站在那就是让人无法忽视,如一头巨兽般让人感到恐惧。
邵群全身的细胞此刻都在告诉他,此刻必须立马逃离!
他从未有过如此真切的来自丧尸本能的恐惧,此时见到周文辉,他知道那种恐惧深入骨髓。
“快跑!”邵群捏紧拳头,低吼一声,连拼死一战的打算都没有,直接叫着众人赶紧逃跑。
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周文辉的对手。
其他人也看见了周文辉看向邵群的眼神,那分明就是野兽锁定目标,捕猎的眼神。听到邵群说跑,他们二话不说立跟着邵群快跑!
这时候谁不跑谁是傻子!
尤其是心腹,他可是与周文辉有过几面之缘,那会儿见到周文辉,是多正常的一个阳刚青年啊,现在都成什么鬼样子了?!
不正常的离谱,虽然神态看上去与正常人一样,可他、皮肤上手上和变异丧尸一般无二,甚至看上起更加锋利的指甲显示着他并非是人类。
周文辉站在废墟上,伸出指甲划拉着胸口裂开的皮肤,鲜血顺着裂缝往外冒,他也感觉不到痛,看也没看周围的人一眼,盯着邵群离开的方向就没转开眼。
纪初给的药太好了。
想起那会儿刚注射进体内,整个身体滚烫如同把他放进沸水里似的,他又热又痛,难受得很想去死,但又不甘心。
他甚至还以为自己被纪初骗了,那根本不是什么变成异能者的药物,后来自然也没有自杀的勇气,觉得应该再等一会儿,万一是真的却没撑下去,死了不就太可惜了吗。
结果居然真的成功了。
他拥有强大的异能了,而且还是全系。(其实是修真者,但是纪初没告诉他真相,让他误以为那些法力都是异能。)
可是付出的代价则是他变成了丧尸,还是变异丧尸……不过有得必有失,他很快接受了。
眼看那些人就要跑出视线范围了,他立即飞出了一片刀刃。
风刃飞过,那人的头颅齐展展地被削掉,等头颅掉下来后,鲜血才从脖颈处喷涌而出,瞬间原本被吓傻的人群胆子小的,立马尖叫了起来。
邵群也没预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咋的,除了风系和雷系,他还是金属系?
“他变异了,很可能是丧尸皇,我们一起上杀了他,不然谁都活不了!”慌乱之下,心腹大喊大叫道。
这样的话令众人的心不由得一紧。
可等不及让邵群多想,就被不知怎么就冲到他面前的周文辉一爪子划破了胸膛,若非他反应及时,恐怕此时心肺都早已被周文辉掏了出来。
md,敌人开挂了啊,这仗怎么打呀?
四个人见退无可退,决定赌一把一起上,结果两人被打飞出去,两人被一刀削头,头颅高高抛起摔在地上碎了个稀巴烂,刚好一个砸到邵群脚边。
隆安五年,二世为人的贾蔷为保清白身,从虎狼之巢宁国府夺命而逃,自此,一名万年工科单身狗,迎来了他在红楼世界的春天...
1158年,即南宋绍兴二十八年。这个时代,四大发明已经改良完毕,运用在了社会生产之中,有纸,有火药,有科举,有科技,有发达的商业,有充足的人口,社会生产力远超汉唐。同样在这个时代,金国称雄中原,西夏盘踞西北,大理割据西南,南宋偏安一隅。大西北和中亚地区,西辽尚未失去恢复故国的理想。大草原上,蒙兀部缓慢发育,正在积蓄着足以颠覆世界格局的恐怖力量。如何在这个四分五裂的大争之世中找寻到一条能走向光明而非沉沦的道路呢?首先,当然不能对南宋报以任何形式的期待。注前中期不涉及火器,不喜者勿入。...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汉灵帝西园租官,要不要租?租!当然租!因为只要恰好租到灵帝驾崩前的最后一个任期,就等于直接租房租成了房东!租官租成了诸侯!所以,匡扶汉室怎么能只靠埋头苦战...
做了一辈子炮灰的周谷儿重生了,重生在她即将被养父卖掉的那一年。重生后的周谷儿表示,这一辈子她的命运要自己掌握,决不再任人宰割。且看她这个炮灰养女如何斗极品,发家致富,收获幸福。...
我是王富贵是青史尽成灰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我是王富贵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是王富贵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我是王富贵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