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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迟疑了半晌,下定决心:“大不了咱们赶一赶,晚上我家,明天你家,明天晚上能赶回部队就成。”
大年三十,于是,夫妻俩就抱着孩子逛大街。
小姑娘明显很高兴,穿的暖暖活活的,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滴溜溜乱转,还时不时地冲着沈醉露出无邪的笑容。逗得沈醉两口子的心柔软成一片。
抱着小姑娘在商贸城溜达了一圈儿,看见一家西餐厅。
沈醉笑道:“去吃西餐?”虽然不大喜欢西餐,可架不住人家西餐厅环境好,和老婆一起吃饭够浪漫啊。
秦卿笑了,点头:“行,咱们也附庸风雅一把,装装斯文人。”
沈醉搂着媳妇的肩膀往餐厅走,一本正经地道:“怎么能说附庸风雅?你家相公要不是斯文人,那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是衣冠禽兽了”
秦卿咬着嘴唇偷笑,人们都说自己的男人是正经的好男人,但她却挺喜欢这个温文尔雅的好男人偶尔的小促狭,当然,前提是别在除了自己之外的女人面前
“咦?”刚上了台阶,秦卿的脚步忽然一顿,用胳膊肘戳了沈醉一下,低声道,“你看,那是谁?”
沈醉沿着老婆视线的方向看过去,餐厅里用餐的人很多,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没有看见任何‘通缉令’上的危险人物:“谁?”
“记性真差,我说的是那个美女”秦卿又递了个眼神。
沈醉一侧眼,和老婆的默契还没有全部丢失,终于从那头长到足踝的秀发里看出端倪,恍然大悟:“是她,明小姐。”
其实不是沈醉的记性差,他对明小姐还是挺介怀的,总觉得那女人相当危险,尤其是当自家母亲大人搀和进来,这女人就更危险了,他不可能轻易忘掉,但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复杂,弄得他实在没用工夫去关注尚且达不到警戒线的所谓‘危险人物’……
“哟,有男朋友了?好事儿。”沈醉看见明小姐身边的男子,仔细打量了两眼,脸上的笑意更浓,“世界可真小,这位居然也是熟人。”
明小姐还是很休闲的打扮,碎蓝花的修身旗袍,罩着条很复古的披肩,一头乌黑的长发,洗得发亮,只用一根簪子挽起,留下来的头发还是长及臀部。
她对面的先生把一身雪白的西装穿的很有型,是个身材很不错的年轻人,相貌更是沈醉熟悉了十好几年的——程昱。
“要换一家吗不跳字。秦卿笑道,虽然她并不觉得不好意思,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和明小姐在一家餐厅共进午餐,她还真没兴趣。
不过,程昱到先发现他们了,两个人眼睛一对视,程昱的目光里便露出一分惊奇,还隐约有一点儿惊喜,他低声和明小姐说了句话,然后站起身,有礼地冲秦卿招了招手。
沈醉皱眉:“我怎么不记得,你和他正式认识了?”
秦卿失笑,媚眼横波,斜了他一眼:“正好,我也不记得。”
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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