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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依然是那么湛蓝,和煦的微风柔柔地梳理着苍翠的树木,繁花异草。鸟鸣呦呦,空山寂寂。
可是,这一天,着实是不一般的一天。从早晨起,太阳刚刚升起有三尺高时,那轮火球就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似的,凝结在东边彩云环绕的碧穹中就一动不动了。田间劳作的农夫们,在一个“早晨”的时辰里,几乎吃了几天的十多餐饭了,那悬在天边的太阳仍然不肯挪动一下,真不知道这一天的时间突然间变得那么长了。习惯于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们,也终于感到了难耐的疲惫和惊恐,他们谁也不知道这老天到底是怎么的了。
天呈异象,难道会有什么重大变异出现?仿佛末日来临一般,看似安逸祥和的人界,却呈现出一片恐慌。
翼龙国的国王九洲子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玄华殿上急得团团乱转。眼看得距离战神选拔赛的日期越来越近了,一天的时间突然变得这么长,这选拔赛得拖得什么时候举行啊?
此值幻世大陆历53240年,当时凡界共分有一百多个大小国家,翼龙国位处东土,地据龙脉,天占吉位,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是其中占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一些边远小国早已经对该国的国土垂涎已久,三年前竟结成联盟,并向翼龙国下了挑战帖,说给他们两年的时间,让翼龙国挑选出一位战神,与他们几个国家选出来的武士比武,如果翼龙国的战神被打败了,翼龙国得割出一片国土送给他们,赢了的话,他们就俯首称臣,连年向翼龙国朝贡。
九洲子在接到挑战帖后,立即向全国张贴出榜文,命各地官府帮忙选拔能人勇士,到时赶赴都城参加擂台赛,好从中挑选一名骁勇善战的战神。同时他还许下重诺,如果挑选出来的战神,能打败那几个小国的武士,他将把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倚妆许配给他做妻子。
但就在离战神选拔赛的日期只有几天工夫的时候,老天突然作了怪,好好的一天时间竟拉得比几天都长,那太阳凝结在东方的天空上,好像永远不会动了似的。九洲子顿时心生不详之感,暗忖这是不是那几个小国里藏有什么大魔头,故意施出这一幻象,蛊惑人们的视觉,到时再借机发难,说他们翼龙国错过比赛时间,好从中要挟?
这么一想,九洲子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当即传来大臣,说距离与那几个小国武士比武时间将到了,尽快向外张贴出榜文,战神选拔赛时间提前,就在今天中午举行。
榜文张贴出去后,一下子把巴陵城的城主急坏了。
如果说人们都巴不得太阳能很快在天上正常运行起来,那么唯一的只有执金吾眼下最希望的是太阳永远悬在天边不要动了!
执金吾正是巴陵城的城主,在他接到从国都传来的榜文时,脸都急白了。“不行,我再也不能拿迷离的性命开玩笑了!”执金吾喃喃地自言自语,蓦地向家人狂喊起来,“快,拿我的映龙神镜,去将医圣白天请来!”
迷离是执金吾的儿子,从小喜欢习武,长得高大威武,英俊潇洒。他在得到国王要举行战神选拔赛的消息时,近一年来一直刻苦习武,盼能一举夺魁。谁知半个月前,他在城外护城河边正习武时,突然晕倒在地,从此一直是昏迷不醒。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迷离竟然半边脸发青,半边脸发红,上身高烧不止,下身犹如冰铸。为此,执金吾不知请了多少医生,但所有的人都诊断不出他是得了什么怪病。最后,执金吾迫不得已又去请医圣白天,可白天说他给迷离治病可以,但他要他以神镜来作为报酬。
白天虽定住在巴陵城,却是翼龙国最著名的宫廷御医,他的医术相当高超,但开价也非常惊人,一般人是无法能请得起他的。而映龙神镜是执金吾家族中的祖传宝物,祖宗早有遗训,人在镜在,镜失人亡。执金吾岂敢轻易将祖传宝物送于他人?可眼看战神选拔赛就到了,他再也顾不得许多了。执金吾知道,儿子一直深爱着国王的女儿倚妆的,这次战神的选拔赛他是志在必得,还说什么娶不到倚妆,他必将自绝于人世。他只有这么一个独子,如果他连儿子都没了,再贵重的宝物留着又什么意思呢?
有了映龙神镜,白天很快来了。
执金吾忙不迭地将白天这个驼背老头引进了儿子的卧室。
掀开重重帐帘,雕龙画凤的红木床上,迷离依然是半边脸青,半边脸红,昏迷不醒地躺着。
“倚妆……”昏眯中,他还是没忘了念叨着倚妆的名字:“我……我好喜欢你,我一定要夺得战神这块牌子,打……打败那几个小国的武士……没……没有你,我无……无法活在这个世上……”
“迷离我的儿啊,医圣来给你治病来啦,他一定会治好你的,你也一定能如愿地参加这次大赛的!”执金吾心疼地看着儿子,老泪纵模地说着。他心里清楚,凭他儿子练就一身的高超武功,要想夺得战神这一金牌是根本没问题的。问题是,现在他病了,而大赛的时间又迫在眉睫了,眼下要紧的是要尽快治好他的病。执金吾一转身,不由得紧紧地抓住白天老头那一双枯瘦如硬柴的手,苦苦地哀求,“白……白先生,求求您啦,你一定要帮我治好儿子的病啊!”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刚才还大迈迈的那个白天老儿,在仔细地检查了迷离的身体后,一张老脸刹那间间变得一片灰白:“对……对不起,城……城主,恕老朽无……无能,我也查不出贵公子是患的什么怪病,依老朽看,贵公子已无药可治,你们还是准备给他料理后事吧!”
犹如五雷轰顶一般,执金吾两眼一黑,“扑通”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老爷,老爷……”
“城主,城主……”
家人和小厮围过来一齐喊叫起来。
半晌,执金吾这才悠悠醒转过来。
“来人,”他泪流满面有气无力地向家人吩咐:“在庭院里准备好八方柴禾,点上火,好好送我儿走吧!”
在巴陵城一直流传下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有谁得了不治之症,如此被病折磨惨痛致死,不如早登极乐——那就是用烈火将病人烧死,迅速送他走。但柴禾得从四面八方捡来,意思是说死了的人升天后,能得到八方诸神保佑。
执金吾的话刚传下去,满门上下嚎声一片。几个家人忙着从四面八方捡来柴禾,在庭院里像小山一样堆积起来。
由于服了蟾影花,星玑一时间灵力大增,她原本因失血过多显得非常苍白一张脸,也如同霞光映照一般红润了起来。
出了南天门,在一碧如洗的天空,星玑和被施过隐身术的巫玳,一如流星般,掠过丝丝缕缕的云彩,衣袂飘飘地向凡界急坠而下。
“汐炎,我来了;汐炎,你别急,我救你来了……”星玑一边飞快地御风飞掠向凡界,一边心焦如火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巫玳至少有一千遍从星玑的嘴里听到过她念这个人的名字了。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每次听她提起汐炎时,在他那张刚毅一如刀削的脸上,总会掠过一丝不易被别人察觉的痛苦之色,就连他头顶那只会发光的独角,也随着显得黯然失色起来。
“主人,”巫玳终于忍不住幽幽地开了口,“小的听你说过,那凡界的汐炎爱着别的女孩儿,他的心里根本没有你,你怎么一直不死心,为什么总还是惦念着他啊?”
为什么?为什么呢……这恐怕连星玑自己一时也无法解释清楚的。“为什么?”星玑搪塞着巫玳,反问,“喜欢一个人,难道非要有理由吗?”
巫玳闷闷地追问:“没有理由,怎么会好端端地喜欢一个人呢?主人你可知道,在你一心爱着凡界那个人的时候,可曾留心过你自己身边,还有一个在暗地里一直痴情默默喜欢着你的人么?”
星玑被他问得一时间不知说什么才好了,故作恼状:“大胆巫玳,本天使是随便让你质问的吗?你们魔族本是一群猪,根本就不懂什么叫感情,你又如何能理解别人的心情?”
“是,”巫玳只好道,“小的再不敢多问了!”
巫玳虽然被施了隐身法,但他在星玑面前却是纤毫毕现的。星玑转身看到他的脸忽地变得异常灰暗,以为是自己刚才的话说重了,引起了他的伤心,便伸手拍了拍他手,略带谦意地笑道:“傻瓜,刚才本天使是拿你开玩笑的,你就别往心里去了。好啦,我告诉你,真正爱一个人并不是要彻底地占有对方,只要对方过得快乐就好了!”
“是,小的明白了!”巫玳表情复杂地点了点头。
可是,巫玳从内心里还是一点都不明白,像星玑这样一个至高无上、美丽的天使,怎么会喜欢上一个人界的凡夫夫俗子?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为了那个夕照,她竟然不顾天庭条规和自己的性命,用身上的血液替他炼制金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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