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七十章:锦衣还乡
“虚者实之,实者虚者,温广达给我们上了一课。”清风缓缓地道:“他猜到了我们的意图,特意留下来,只不过是为了掩护真正的天启悄然过二龙山,他唯一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会在这家客栈里布置了这么多厉害武器,让他的手下损失惨重。”讲到这里,清风微微展颜,“也算没有白辛苦一趟。”
想比清风很快调整好心态,钟子期的心情就更加恶劣了,这一次他判断出清风是真心想要合作,而这也的确是摆在面前的一个大好机会,本来以为大功告成,那么太大的损失也是可以承受的,但眼下,他却肉疼得很,这一役,将他在兴州附近的精锐几乎一扫而空。而这些人的死亡还不是终点,他相信,无论是天启,还是温广达,都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这些刺客的来历,特别是温广达还叫出了周玉的名字,逃出生天的天启对宁王一定是恨到了骨头里,接下来的南北战役,可以想象天启将会以一种什么姿态来出战。
清风有理由很快从打击中恢复过来,这一次,她除了付出一些器械之外,根本没有损失什么,而凭一些器械是很难从大面上证实定州也参于了这一次袭击的,那怕对方心知肚明,也不能将其拿到桌面上来谈。
有些意兴阑珊地站起来,抱拳向清风一揖,“清风司长,就此别过,我要回宁州了。”
清风知道对方的心情不好,“钟先生,胜败乃兵家常事,对于我们而言,失败更是家常便饭,我们还有机会,期待下一次能有更好的合作。”
钟子期苦笑着点点头,这样的合作再来几次,自己的一点老底子就会被掏光了。“希望还有机会一齐并肩作战,告辞了!”带着许思宇,周玉两人转身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送走钟子期,清风缓缓地坐下来,闭目沉思了一会儿,“通知李文,撤退吧,我们回翼州,这个时候,想必将军已到了翼州了。”
李清这个时间的确已到了翼州,在全州耽搁了近一个月,直到全州事务上了正轨,龙啸天也正式就任全州知州后,李清率领着王启年的启年师踏足金州,与父亲李牧之会师之后,王启年的启年师就地驻扎,而李清则率领着三千亲卫向翼州进发。
快十年了,李清终于踏足自己出生的地方。
离城十里,李清愕然地发现,前方已经出现了欢迎的人群,扎就的彩门两边站了数百人,锣鼓喧天,而打头一人,赫然是二伯李退之。
李清吃惊之余,翻身下马,不管他现在地位如何,李退之毕竟是他的二叔,他可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骑着马便奔过去,他一下马,身后的唐虎和铁豹二人也跳下马来,李牧之也紧跟着下了马,心里却有些诧异,李清虽然是衣锦还乡,但他在李氏宗族之中,还是一个小辈,怎么能劳动二哥出城十里来迎。
“二伯,这可折煞我了!”李清长揖至地。
李退之哈哈大笑,伸手挽起李清,“这是你当得的,李家有些骄儿,足慰列祖列宗,清风,你还不知道吧,你大伯现在可就在五里之外迎你,嗯,进城之时,还有让你更大的惊喜。”
“什么,大伯在五里之外?”李清吃惊地道。父亲这一辈,亲兄弟三人,也只有这一个大伯没有见过了,大伯这些年基本上独镇翼州,将翼州打理的也是井井有条,在大楚也算是赫赫有名之辈了。
李退之与李清打过招呼,这才回头看着李牧之,“老三,辛苦了!”李牧之心里微微有些不是滋味,如此***的欢迎仪式,如此隆重的形式,却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而且还是以前很不受自己待见的一个儿子,这心里可就五味杂陈了。
“清儿一个小辈,怎么能劳动大哥二哥如此相迎,这不是折清风的寿吗?”李牧之语气之中带着一些责怪的意味。
李退之微微一笑,“这都是老爷子安排的。这段时间你不在翼州,老爷子与我和大哥说了很多,嗯,回去之后,我们再详谈,走吧,可不能让大哥等久了!”
众人上马,行不到五里,果然便遇到了李思之率领着另一帮人站在路边,李清只得又一次滚鞍下马,向大伯见礼。
李思之,安国公李怀远长子,一直以来,公认的李氏下一代***人,身材高大,李清看他身材,只怕最低也有一米八,魁武之极,一张国字脸上,两道浓眉之下双眼炯炯有神,负着双手,站在人群中,当真有鹤立鸡群之效。
抢前几步,李清再一次大礼参拜,“清风见过大伯!”
李思之双手伸出,将正要下拜的李清扶住,两手孔武有力,一扶之下,李清便再也无法拜下去,略微挣了一下,对方两只手却如同铁钳,稳稳地扶住他,让他根本挣扎不得,只得借势站了起来,心道这大伯好大的力气。
“大伯勇武,清风佩服之极!”李清直起身子,由衷地赞了一句。
李思之呵呵一笑,“李氏一门,大都是武将,只是出了老二这个异数,居然做了文官,而且这异数还遗传了下去,看看咱们李氏下一代,李铮,李清,李锋,都是马上将军,而李峻倒读了一肚子诗书,哈哈哈!”
李牧之丝毫不在意大哥的打趣,摇头晃脑地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其中滋味,你们这些赳赳武夫如何能理会得?”
一席话说得李思之李牧之李清都笑了起来,“这等蒙人的话你也信,要是你是这样的书呆子,早被老爷子打出门去了,乱世之中,人命如狗,百无一用是书生也。”
李清笑道:“二伯这话虽说不全对,但也不无道理,马上可以打天下,却不能治天下,承平之时,的确要多读书,读书方能明理,明治,养气,冶情。即便乱世之间,读书之人亦可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比起我等赳赳武夫,的确要更胜一筹。”
听到李清的话,李思之得意洋洋,“怎么样,连清儿也如此说,大哥,你还不服气么?他可是文武双全。”
李清回身笑道:“二伯谬赞了,清儿那当得起文武双全四字?”
李思之认真地道:“你还别谦虚,就你那一笔字,不知要羞煞多少当世所谓的书法大家了,只是你的字不流传在外,世人不知罢了。”
李思之有些惊疑不定,李清幼年便离家出走,便是在家时,也没有受过什么正儿八经的教育,怎么可能如二弟所说那般,听二弟的口气,李清的书法竟然自成一家,李思之却还没有见过李清的笔迹。“清儿,你自幼便在外,却是何时读得书,习得字?”李思之只管惊奇发问,却不知这下可将李牧之逼到了墙角里,脸色有些阴沉地低下头。
李清淡淡一笑,“也没什么,逮着什么书看什么书,没事时便拿着树枝在地上划划,心有所持罢了。”
“好一个心有所持!”李退之大声赞道,“清风有如今成就,可不就是这个心有所持吗?”忽地看到老三的脸色不好,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和老大这一唱一和,可让三弟的面子上不太好看,怎么说李清也是他的儿子啊。当下岔开话题,“我们走吧,可别让老爷子等久了。”
李牧之赶紧道:“是啊是啊,老爷子年纪大了,咱可不能让老爷子久等。”
李思之微笑,“今日倒也无妨,老爷子可是破天慌地到了翼州城门口迎接咱们李氏的大功臣,镇西候李清李候爷!”
李清大吃一惊,“这怎么挡得起?大伯,你怎么没有拦着老爷子?”
李思之摆摆手,“老爷子的脾气,你们不是不清楚,他决定了的事情,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何况是我们?”
“那咱们赶紧走吧,这日头却是有些辣味了,可不敢让老爷了久等!”李清着急忙慌地道。跨上战马,心里却是感慨万千,曾几何时,自己离开李氏那高门大院之时,默默无闻,只怕连一些有地位的家仆也不曾拿正眼看过自己,而安国公竟然是在二十年后才知道还有自己这个孙子,再看现在,自己回家,仪式如此隆重,便连自己也是想不到,真不知是该受宠如惊还是该感叹世事炎凉。
李思之看着李清,心中也是百感交集,曾几何时,自己一直以为李铮是李氏下一代之中当仁不让的第一人,但李清的出现,却让李铮黯然失色,不,不仅是让李铮,他让李氏所有人都黯然失色。瞄瞄李牧之,眼里满是嫉妒,这个老三,当真是命好如斯,一个放任自流的儿子,居然能做出如此的事业。
李思之在嫉妒李牧之,殊不知李牧之此时心中却是酸甜苦辣,五味杂陈。(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旁人大婚是进婚房,她和墨靖尧穿着婚服进的是棺材。空间太小,贴的太近,从此墨少习惯了怀里多只小宠物。宠物宠物,不宠那就是暴殄天物。于是,墨少决心把这个真理发挥到极致。她上房,他帮她揭瓦。她说爹不疼妈不爱,他大手一挥,那就换个新爹妈。她说哥哥姐姐欺负她,他直接踩在脚下,我老婆是你们祖宗。小祖宗天天往外跑,墨少满身飘酸我家小妻子肤白貌美,天生尤物,给我盯紧了。少爷,你眼瞎吗,明明就是一飞机场你懂什么,等入了洞房,本少早晚让她凸凹有致。众吃瓜跟班少奶奶一直都是只能看不能吃吗?滚...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医圣传人回归都市!他武功卓绝,崇尚暴力,拳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他医术超群,针灸无双,小小银针足以起死回生。他算命卜卦,无所不能,成为无数绝色美女的梦中...
一朝穿越成柔弱小花,还多个拖油瓶,她颤巍巍抱上前任叔叔的大腿。望天大陆第一病娇冥王。从此晋升大佬团宠,人生开挂。顶级医师姿态谦恭医术还得凤小姐多多指教。权势滔天的暗夜阁主笑容殷切又来了一批宝物,您看看喜欢吗?众多世家争相哭诉您还收徒吗?徒孙也行!凤九熙冥王恣意而慵懒本王不是让王妃躺赢,怎么起身了?凤九熙收拾细软就准备带娃跑路体虚无能?骗鬼呢!崽崽娘亲,别急着休夫,父王的偌大家业可以先继承下。...
每个女人,都期望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我也一样。今天,我嫁给了爱了十二年的男人,只不过,用的是我姐姐秦佳梦的名字...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