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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人,并不是法医这边的人,而是收集检查痕迹证据的,在现代,也就是痕检、技侦这类。
这是宋明知晓其职责,乃开展法医工作,进行法医研究,为行动处提供专业协助等等职责,向行动组提出,痕迹也可让更专业的人来负责。
上会讨论时,林默自然赞成,而且还依据后世的痕检、技侦,将其建议进行了完善,在行动组设立了相应的部门,只不过并不叫痕检跟技侦。
眼下,他们基本都挂在行动组后勤部门名下办公,虽互不统属,但因最早由宋明提出建议,所以他们也以其为主,由其协调着开展工作。
负责后勤的张宏鑫也基本放权了,这些他懂的并不多,而三者又有相关联处,还不如让他们这些专业人员自行开展工作。
林默等人驾车出了城,换了身衣服,买了点东西,然后租了一条大乌篷,将宋明等人所带物什搬上船后,便沿着秦淮河行驶。
匡家,在城南雨花台乡下,应该算是城郊农村吧!与城不相连,但又距城不远,是个几十户人聚居的小村。
不过,他们并没有立即赶往,而是沿着秦淮河往上,看看案件发生地。
说实话,这秦淮河靠近南京的这一段,自古便是繁华之地,乃南京极其繁华的水道,眼下,那船也是摩肩接踵,哪怕夜间,意外淹死人也不太合理。
匡大成尸体发现处,便在河口不远,挂住尸体的船轮,是一种类似船明轮的存在,只不过这是装在老式木船船尾,靠人力踩踏刨水行进的方式。
是民初才被发明的,但迅速在各地风靡,主要用于,渡河渡江的短距摆渡上,一船搭载客人。
林默与宋明等人坐在船头,似是四下张望打量,实则在迅速观察周边情况,而乌篷,则沿河缓缓向上游驶去。
“三位,这一圈看下来,有发现点什么情况吗?”行进了一公里,林默开了口。
另外两人想说,但被宋明阻止了,宋明笑道:“林队何必明知故问呢?您不也看出来了?”
林默笑笑,道:“几位都是专业人士,尚需你们从专业角度,给出专业的分析。”
宋明点头,并没有再抢话,这非其专业范畴,他张口,只是想看下林默对他们的态度,被招揽有段时间了,但却始终未开工,说心里没有几分忐忑,那是瞎讲。
其身旁一人,道:“眼下秦淮河水流平缓,甚至长江水,隐有一丝倒灌之势,若近期水文无变,这应该才是尸体能被钩挂住的原因,否则一定会被卷入江中,彻底消失不见。
另外,水势平缓,周遭鲜有涡流之类,也难将会水之人溺毙,且也难将尸身冲到河岸另一侧,尸体位于靠江一侧,即西岸。
可初步得出结论,被害人乃是在秦淮河西岸出事,或者说准确一点,是在靠西岸处入水,且夜间船只靠于近岸,据此推断,被害人乃从近岸或岸上位置入水。”
其说完,另一人看了林默与宋明一眼,不见出言,便接过话茬,继续开口。
“两岸皆有民宅,且烟柳娼院烟馆不少,加上沿岸泊停船只,哪怕是在深夜,两岸也绝非是寂静无人之所。
哪怕一时半会儿不见人影,对于犯案之人而言,此也绝非犯案或抛尸首选之地,而沿岸此地环境较广,综合水流与被害人最睌露面时间,也不大可能是在上游弃尸。
且,此还不算沿途船只等障碍物阻拦迟缓尸体漂动,所以,被害人很可能是在河西岸某河岔、支流水道之类地方入水,然后才被带入秦淮河。
而秦淮河西岸,与长江相隔较近,河岔、支流水道等,几无太多补水,流速极其缓慢,甚至不少就是死水,能将尸体带出的不多。
被害人,要么在距秦淮河很近的地方入水,要么是水流稍急的支流入水,要么是在距离尸体发现地很近的水道入水。
我倾向于最后这个,秦淮河水流平缓不假,但河中间与两岸却也是有细微差距的,河中间较快的水流,会将两岸的东西,慢慢的卷向河中央。
就像那个,洗衣服的船娘倒入河中污水生成的沫子,是不是在缓缓向着河道中间飘去?尸体也是一样的。
所以,尸体若在距发现地较远处进入秦淮河,被河水带至了尸体发现地,尸体应该已经飘至河的中央,不会被船轮钩挂住。
刚才看了下,您询问时附近便有一条符合条件的水道,当然,具体的,可能还需要进行试验,猪的密度与人相似,可宰杀一头与目标体重相似的猪,去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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