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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羽不再纠结与方即墨的胜负,这孙子太狗了,现在这种局面既然杀不了他,那就赶紧走,省得留下了听他那气死人的嘴炮。
一个纵身来到隘口,弓羽抬手一拳轰在堵路的巨石之上。
轰隆一声!
巨石爆裂,碎成无数粉末。
“走!”
弓羽大喊一声,随即闪身进入隘口,彻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其余贼人见最能打的都跑路了,也都不再恋战,纷纷向着出口涌去。
“方先生,对方撤了?我们要不要追?”一个军士有些犹豫。
“追!当然要追!”方即墨大吼一声,“此刻不追,更待何时?兄弟们,给我杀!”
众将士听了,一个个都兴奋起来,嗷嗷叫着发起了追击。
都说穷寇勿追,这其实是无解。
正确的说法是,穷寇勿迫。
追和迫,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穷寇当然要追,所谓趁他病,要他命,这个时候不追,岂非是白白浪费机会?
不过,追可以,却不能把对方逼入绝境。
一旦将对方逼入绝境,对方背水一战,拼死反扑,那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方即墨深谙此中区别,挥军北上,一路追杀。
路上接连摧毁鞍马山外围据点,同时又给对方留了足够的生路,不至于和他玩儿命。
两天之内,方即墨便带着他手下的这一千五百人杂牌军,宛若战神一般,将鞍马山南部外围据点彻底扫清!
这一战,方即墨率领的这支新军,歼敌八百余人,俘获两百余人。左丘锋交给弓羽的那一千精锐,几乎被方即墨扫的一干二净。
唯一可惜的是,让那个擅长箭术的三重境弓羽给跑了。
“哈哈哈,胜利了!”
“老子这次,终于出了口恶气!”
“这群天杀的狗贼,死一百次也是活该!”
胜利的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众将士第一次品尝到如此甘醇的滋味。
他们一路高唱着凯歌,沾满敌人鲜血的军旗迎风飘荡。
这是第一次,他们可以抬头挺胸的回到南川!
这是第一次,他们可以将这满身的脏污当成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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