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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诺听见笑声,不但没停跳得还更快,梁萌宝怀疑,蹦哒的这个技能,是在运城养兔子学来的。
“行了,你再蹦下去,腿还要不要了!”
一听熟悉的声音,林语诺猛地转身,整张脸都透着惊喜,“小表嫂,你可来了,你是来救我的嘛,快快,带我走,千万别再被我嫂子抓回去了。”
“你别忙着跑,回来,我先给你看看伤。”
“我不跑不行啊!我妈简直不是人,她不光锁着我,还让我大嫂在家里看着我,她每隔两天还安排我跟一个男人相亲,她还开什么店做什么生意,直接改行当媒婆算了!”
德亏自己在梁家村待了那么几个月,如果搁以前,没准她不是逆来顺受答应她母亲匆忙嫁人,就是真被逼急眼从那阁楼的窗户上跳下来自残。
死不死两说,如果摔个半死不活,那她后半辈子才真是生不如死。
所以现在她看到梁萌宝,那简直就是看到了救星。
她就知道,还是小表嫂更疼她。
看看家里这些个白眼狼。
别以为她不知道,她妈之所以想她嫁给现在那男人,就是因为他的家世背影。
那男人是家里的幼子,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他爸是纺织厂的厂长,而她白眼狼大哥,就在纺织厂做工,现在厂里好像在裁员,他大哥为了不被裁下来,甚至想爬上生产线主任的位置,就把主意打到她头上。
而她那个好妈,居然把这说成是为她好。
反正她都要嫁人,那家人家世好,家里老大老二都有自己的事业,而厂长的位置,当然最后得落到老三头上。
只要她嫁过去,那就是妥妥的厂长夫人,说出去不仅有气势,面上也有光,还能给她哥带来帮衬。
用她妈的话来说,那就是一举三得的大喜事,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大喜事,她不乐意就是不识好歹。
林语诺觉得她妈真不该守着自己的小破店,媒婆这差事才是她量身定做出来的。
“先跟我去那边,我给你看看脚。”
林语诺乖乖跟着梁萌宝坐到院子里的马扎上。
萌宝捏捏她的脚踝,仔细看了下其他受伤的地方。
林语诺疼的龇牙咧嘴的,疼得闷哼两声。
“幸好,只是扭到了没伤到骨头。你个丫头怎么能这么大胆,万一那床单从中途断掉,那你岂不是从二楼跌下来!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就打算躺在床上一百天,然后再顺从得被你妈给安排着结婚!”
林语诺激动到炸毛,“怎么可能!嘶啊!”
太激动,把脚伤的事给忘脑后根去了,刚踩到地上,一股钻心的疼立马传来。
“你脚还想不想要了,坐好,我先给你将淤青揉开。”
“噢!”林语诺乖乖坐下。
明明比梁萌宝还要大几岁,在她面前,她反而像个受训的小媳妇。
“你现在最重要就是乖乖听话养伤,然后才能有跟你妈抗争的资本。不然,你觉得你妈不会趁着你受伤给你定下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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