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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摆一张凳子在盆的外端,直到坐下才开口:“去疲劳的中药,我下午去师医院找中医开的。”
“以前我刚进猛虎营的时候也经常泡,这方子特别好,泡一会全身都轻松。”
还有这好东西啊?
徐子矜立即在沙发上坐下,没等她脱鞋,脚已被人握在了手里……
“干嘛?”
陆寒洲认真地脱着鞋子:“帮你泡脚,这泡脚也是有技巧的。”
“先泡哪里、泡多久,都有讲究。”
“而且泡完后,再来一个脚部按摩,这样才能达最最佳效果。”
徐子矜:“……”
——真的假的?
——泡个脚,还有这么多讲究?
可不管她信不信,后世的“洗脚工”已经上线了!
看到陆寒洲那认真的样子,徐子矜心中很复杂。
这些天陆寒洲的表现,她自然是看在了眼底……小作怡情、大作寻死,这道理徐子矜懂。
“陆寒洲,你不必这样。”
“那天的事,是我太计较,你不必放在心上了。”
这话一落,陆寒洲抬眼:“媳妇,你以为,我做这一切,是在赎罪?”
徐子矜抿抿嘴:“难道不是吗?”
陆寒洲一脸坚定的摇头:“不是,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
“那天的事,我知道你已经放下了。”
“我之所以想替你做这一切,那是因为我想做,想做而已。”
“让媳妇觉得跟着我幸福,我骄傲!”
“其实那事,你会生气,恰恰也说明了,你在意我。”
“要是你心中没有我,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伤心难过,只会恨。”
是的,徐子矜承认这句话非常正确。
女人往往喜欢在这个男人面前作,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他。
因为喜欢,才会矫情。
上辈子在杨胜军面前,徐子矜知道自己从来没作过。
起初只是委屈求全的讨好,后来只想着争硬颈气,却从来没想过要作。
是的,她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傻大个儿。
“陆寒洲,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只是,给自己媳妇洗脚,你就不怕别人看到吗?”
陆寒洲闻言轻笑一声:“看到不就看到呗,有什么了不起的?”
“给自家媳妇洗脚,丢人了吗?”
不丢人吗?
虽然活过一辈子,但徐子矜对男人并不了解。
在她的观念中,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在生活中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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