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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凡觉得自己很倒霉。
原本他年底要和村里青梅竹马的小清订婚,老妈前几天却告诉他一个噩耗,家里没有订婚礼金,要他自己去挣,而且还帮他找好了工作。
看着小清那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模样,宁凡知道自己只能拼了。
否则,小清她妈肯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嫁给村里的陈二狗——他家在村头开了个小卖部,是村里的首富,坐拥五万巨款。
小清全名叫宁小清,是王寡妇的女儿,和宁凡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了。
她是宁凡心中的女神,他十五岁那年就是梦到脱她衣服,然后他完成了男人的第一次……梦遗。
而且,他的初吻献给了她,不,是被她强行夺走的。
那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两人漫步在田坎上,一阵疾风掠过,宁凡被小清强行按住了脑袋,然后野蛮的把嘴压在了他的嘴唇上。
三秒钟后,小清飞也似的跑掉了,只留下一串奸计得逞的笑声。
“宁凡,你是我的人了。”
宁凡大脑一片空白,傻愣愣的站在田坎上,欲哭无泪,活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
为了从一而终,也为了娶老婆这个朴实的梦想,宁凡走了半天山路,坐了半天汽车,两天火车,成功到达了蜀南省的省会江中市。
说起这次的工作,宁凡就觉得心里没底。
她老妈竟然要她去保护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宁凡虽然是山里的娃,但从电视上也看到过他接的就是保镖的工作。
他心里没底啊,大城市的人什么没见过,什么样的保镖没有,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山里的娃当保镖。
他从老妈那里没有得到答案,也搞不清楚老妈怎么弄到这个工作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一切都是为了……娶老婆。
宁凡刚出火车站,一个箭步就冲上了即将启动的公交车上。
“农民工!”
一个女人鄙夷的声音响起,在封闭的车厢中格外清晰。
宁凡这打扮确实很朴素,一双解放牌胶鞋,一条洗的泛白的西裤外加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衣,尤其是泛白的帆布大背包格外显眼。
这是宁凡最好的一套家当了。
老妈说城里人瞧不起穿得破破烂烂的,因此,宁凡用自己最好的家当武装起了自己,绝不让城里人瞧不起自己。
听见这句“农民工”,宁凡认为对方并没有说错,自己确实是农民工。
只是,不知道城里人为什么要鄙视农民工。
农民工偷了你家的菜?
还是趴在窗外偷看了你洗澡了?
宁凡就偶尔趴在小清的窗外偷看她洗澡,虽然什么也没看到,还被王寡妇提着擀面杖满村子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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