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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八,满城华紫雍白,天初亮,一队小马车嗒嗒离开了建安。
等柳觊绸下朝归来,收到消息的时候,那人大约已经走出了百里外,秋日透过雾霭冷冷落在这片土地上,昨夜的霜一一化去,寒意却没少几分。
柳府养的菊也开了,多是朝中那些附庸风雅或阿谀之辈送的名贵品种,凌霜傲风,香味清苦,柳觊绸看着手里的发带,这是一个小乞儿一早放在府门口的。
他是男子,却为臣身,这些年来从未有一日扮过男装,也对那些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上朝是总是与女子一般束发簪冠,偶尔花哨一些的官制礼服,会垂落两条璎珞丝带,那是重臣朱色。
他轻轻摩挲手中发带,那一枚小玉竟是上好的暖玉,入手生温。
散落头发,又半挽起,他凝向镜中的自己。
走访苍梧郡的好友。
苍梧郡荒僻,气候潮湿,民众未开化居多,她怎么会想起去那儿游玩。
“大人,陛下这个月送来的药。”
小厮拱手将一只黑木小盒子放在桌面,垂手走下去。
柳觊绸单指拨开了盒盖,取出那只灰绿色的丸子,这是毒药,也是解药。
若是不吃,活不过下一个满月,若是吃了,肉体得活,灵魂却将永坠权势的无间。
两年前,他能够保下她,能够重返朝堂,都是朝上那个女人的恩典,她需要一个听话的忠臣,一个为她扫除异己的走狗。
仿佛虫子腐烂的尸体揉和的怪味药丸,泛着一股异臭,被那白皙如玉,向来执笔挥斥的手指擒起,俊雅如玉,有如兰雪之风的公子垂眸,眼也不眨地将它一口一口吃完,浅红的唇瓣骤然泛黑,又逐渐褪去。
味觉和嗅觉一天天减弱,柳觊绸的手掌垂落在膝上,他如今不过是一只连腿都废了的走狗,还有什么脸面去站在她面前,与她娇妍艳丽的第一公子夫郎相比呢。
“小七,小七,九月了,再过两个月,就该下雪了。下雪了,天会很冷,但是雪多好看,干干净净的,落在地上,落在屋檐上,落在你的发上,落在你的掌心……”
“为何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为何呢……”
小阿柳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一辈子与小七在一起,一辈子在家里等小七回来,一辈子为小七做饭,暖被,听她叽叽喳喳地说话。
她让小阿柳念书,小阿柳去了,她让小阿柳进学,小阿柳寒窗苦读。
小阿柳都做到了,小阿柳也知道了自己不是女子,他是个男子,是个在世俗里,可以与女子婚嫁的男子。小七是女子,小阿柳是男子,多么完美啊。
可是,她说小阿柳很恶心,她从没有这么讨厌他,她嫌恶他,践踏他的热忱。她说他是个男子,却没有男子该有的样子,抛头露面,牡鸡司晨。
可是他一直很听话,她让他念书,她让他住在私塾,她让他不准回家,她让他滚远一点,他一一照做。
可是为什么,他们越走越远,越走越远了呢。明明他都已经不奢望在一起,他只想默默地守护她,无论成为谁的走狗,做下多少独断奸恶的事,整个建安城讨厌的小姑娘,只要他捧着手心里,就不会有任何人能够伤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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