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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将军~
程老爷子就是程老爷子,一点也看不出他年初要远征的迹象,依旧的豪气干云,桀骜不拘。自信,不愧是沙场老将,连吃麻花都铿锵有力。从增添的摆设来看,程府今年的进项不错。老爷子是个喜欢将财富流于表面的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三个大铜炉里大把烧的木炭将客厅的温度提升到让人受不了的地步,这哪是烧炭取暖,明明是炼钢的架势,一天光这个房子里用炭量只怕都不是我家里能比得上,太奢侈了,这才是真正有钱烧的主。
老爷爷有一个精致的小酒壶,不时的拿出来抿一口,的确是兰陵说的那样,他在喝九花玉露!为了让老爷子少消耗点香水,我前后大坛小坛的送了不少高度酒过来,咋还是要喝香水?难道这也是摆阔?那东西虽然有酒味,可毕竟是加了各种药材泡制的,味道嘛,我偷偷尝过一次,难以言传,但绝对不会产生喝二口的欲望。
“这个……”我指指老爷子手里的酒壶,“主要是外敷的,口服哪个口感,不太如意,程爷爷您还是……”小心的指了指饭盘里的白酒,“就怕对您老身体有害。”
“无妨!”老爷子又嘬了口,老脸一抽抽,回味道:“下口苦涩,但后味香醇,比美酒更对胃口,就它了。”
“哪……”我张了张嘴,后面想说啥就忘记了,“……您老慢用。”夹菜的筷子没拿稳,菜掉到酒盅里,泛起一朵油花。算了,和老人家没办法计较,端了酒盅想倒掉,想了想。还是皱眉喝了下去,全当泡了药酒。
对,回去泡点药酒,咋把这岔忘了。因为没有高度酒,里面泡了东西容易发酸变质,唐朝还没泡药酒的习俗,可这对咱不是个问题,家里药材那是取之不尽。想泡什么泡什么,往后朝老爷子这一送,能缓解下九花玉露的压力。
程家的便饭很丰盛,老爷子喝几口话就多了起来,不时的展望一下明年的战局。突厥一直是唐帝国地眼中钉,老爷子也是存了私心的,只要打的好,打出了程家的气势。家里只要不出百年难遇的超级败家子,指望靠这个功劳再保程家百年基业。这年代,就再是滑头没良心的人,对家族还是十分看重的,‘家国’一说。就是先家后国,家族的利益高于一切。
这点就是皇上都无奈地认同了,对于各大门阀,朝廷是尽可能的去迁就。只要不起贰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闹的实在厉害没王法的,挑一两个拖出来象征性惩罚一下,只要不损害门阀大的利益就行。国家与门阀间长久以来形成了这种无可奈何的默契关系的确是个弊病,貌合心离的相互利用而已。盛世就罢了,一旦国难当头,首先靠不住地就是势力强横的大家族,许多屹立百年的大门阀都有墙头草的传统。崔、王、解三家就是墙头一族的经典代表,看似忠心耿耿地程家及其有可能朝那方面演化。
这些家族平日里明争暗斗不断,可朝廷一旦有拿门阀开刀的意思,马上又心领神会地抱做一团,化敌为友,风雨同舟。这些人手里看似没兵没势,可当地的影响力惊人,长安是天子脚下。还不敢造次。一旦出了京,地方上的官员都得看了门阀地脸色行事。王法没有家法大,朝廷政令如同废纸。而且一旦和政府有了冲突,扯旗反叛是家常便饭,我来这一年半里,光亲眼目睹的平叛的军报不下五次,毒瘤啊。
这也就是老百姓遵奉武则天的原因,对于门阀的危害,各朝皇帝都心知肚明,可敢于动手将这根毒瘤连根拔起的只有武则天这个女人,手段残忍也罢,不积德也罢,各地反叛不断也罢,全不在乎,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魄力。可以负责的说,没有武则天先前地杀戮,就不会有开元盛世的出现,李隆基是借了这股东风才得以混了个名声,将一个全新的大唐帝国抓在手里都没有保住自己婆娘的败家子皇上。
女人当皇帝,首先就是抽了男人的耳光,尤其是千古呈传的父系社会里,就算你干的再好,干的再有道理,那都是异数,是异端,难以得到承认。先是挑毛病,从小毛病开始,越传越大,最后就变成了地球人都知道地大错误。元首有小毛病不怕,就怕犯错误,一个错误揪出来就能臭你上千年。武则天还算是得到民间地认可,再传的怎么臭,功绩不能抹杀,于是大家就开始忽略功绩,大谈内宫宣淫和捕杀官员地事情,最后,一个淫荡成性,毒如蛇蝎的女皇帝形象被保留下来,到了二十一世纪都翻不了身的恶毒女人。
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了男人心中抹不去的污点,雄性社会里的畸形产物。看似高喊男女平等的口号,大力给清朝辫子皇帝翻案的有之,给元朝大肆屠杀汉人的游牧皇帝翻案的有之,连给国贼秦烩翻案的都不少,偏偏都睁眼漏过一个女性,假装看不到的样子。
可笑的是,我明明知道这一点,却也潜意识里排斥女皇当政,明明知道程老爷子有加强门阀势力的欲望,竟然还有一丝欣慰,傻呼呼的程初往后将是程家的掌门人,是我的朋友加学生。还有崔家,还有秦家,都是以后能依靠上的强大盟友,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是无害的援力。
编制一张密不透风的关系网才是硬道理,女皇的事情轮不到我去操心,我也没有资格去操这个心,离武mm专政还早的很,至少从兰陵的话里找不出来李治现在有病变的迹象,这对门阀来说是好事,对老百姓来说嘛,福祸难料。
程老爷子将我和程初叫到沙盘前,我是突厥,程初是吐蕃,老爷子仍旧是天朝正义之师并客串吐谷浑。从来没有和这个貌似无赖的老将军正面单独较量过,头一次,我尝尽了老滑头的厉害。守势,前后支撑了三个月,程初连吐谷浑的防线都没有正式突破的时候,老爷子已经收拾掉我,并回师将吐蕃的主力部队拖住了。
“不公平!”程初罕见地对爷爷正面提出抗议,“不可能协调的这么好。爷爷只是北面主攻的领帅,而吐谷浑战区另有他人统领,整个战事不可能掌握的这么全面。”
“是啊!”老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将手中的小旗一丢,“不可能,我作弊了。”
大部队协调作战在这个年代是个幻想,属于科幻产物,两个战区相距甚远。却又息息相关,不可能有这么默契的配合力,何况吐谷浑的部队不会交给唐将领来指挥,一切都是泡影。
“子豪失手了,突厥这边不会这么轻易地让老夫得逞。”老爷子移动了下突厥主城外围的军队。将点式防御的模式稍加改动,“突厥多以骑兵出战,灵活机动,最大的威胁来源于我的后方。这要求我做出准确的判断。若要一群骑兵防守城池的话,的确是为难他们了。子豪要发挥出骑兵地优势,来,咱们再来一局。”
没有强力迅捷的通信手段,主帅的经验和判断力在战场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程老爷子是客场,地利人和都处于劣势,必须稳扎稳打层层推进。而突厥骑兵飘忽不定,凡是有城池补给的地方。方圆数百里都是他们地攻击范围,突袭游击作战是强项,游牧民族作战手段虽比较单一,一路的来去,却也有不小的威力。
两军实力上的差距颇大,但这次我前后游击,必要时候不惜代价地多次放弃城池,突厥百姓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任凭老爷子屠杀。只求保存兵力和补给,最大限度的拖住唐军。极力为程初所扮演的吐蕃军赢得时间,尽快拿到战场的控制权。三个月,仍旧是三个月。老爷子对大兵团作战作战颇有心得,大规模的杀戮中,我可以补给的地方越来越少,逼的我要不朝西方迁徙,进入大宛做丧家之犬,要不回身决战,成为历史的尘埃。而程初地吐蕃军队依然在吐谷浑里难以自拔,还被协调作战的关内军打乱了部署,不得不从主力部队中抽调出来专门支应,大大减轻了吐谷浑的压力。老爷子仍旧从容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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