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盛夏晌午的光,如鎏金的薄纱,自空中悠悠飘下。
在公堂外的屋檐处,与内里沉静冰冷的气息,好似被无形的刀刃分割开。
外面一个世界,里面一个世界。
李锦背手而立,微微仰头,睨着躺在地上一脸傲气,干脆利落,丝毫不将他放在眼里的苏胜,心中倒是升起一抹可怜,一抹敬佩。
可怜的是,他竟“学以致用”,干这般蠢事,将本该的医者仁心,亲手撕裂。
敬佩的是,六扇门里待了六年,在李锦的眼前嚣张至此的犯人,这是头一个。
“仅此而已?”李锦轻笑一声,“你倒是潇洒,你说你一人做事一人当,总得先讲讲你是怎么做的吧。”
他眼眸微眯,故意激他:“不然,本王怎么能知道这事情与郑大夫无关?怎么能知道,你娘子会不会是你的同伙?”
听到这,苏胜不屑的哼了一声,仰头,冲着站在一旁的白羽:“喂,你过来,把我扶起来。”
瞧着眼前这人嚣张的样子,白羽双手抱胸,头往旁边一扭,一动不动,就差将嫌弃二字,刻在面颊上了。
倒是李锦,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上前两步弯下腰,亲手将苏胜扶了起来。
看着眼前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大魏王爷,苏胜怔愣了片刻,咬着唇,目光别向一旁。
李锦后退几步,撩一把衣摆,坐在公堂旁边的一把八仙椅上,唰的挥开了扇子:“先从三年前说起吧。”
三年前,苏胜还不是王家的女婿,王桂香还不是苏胜的娘子,他就对自己未来的丈母娘下了毒手。
硬要说有什么原因的话,便是早已经和王桂香订了婚的苏胜,迟迟无法赢取王桂香过门。
“订婚的时候,什么都没说,但是我要迎娶过门的时候,就开始找理由了。”苏胜说,“我一个外乡人,在棠下村的医馆做学徒,到现在已经第十个年头了,一个月月俸就十多两银子。”
他瞧着李锦:“白银五十两的聘礼我凑齐了,又让我先把院子盖起来。”
一个无根的外乡人,在棠下村里没有自己的祖宅,要换得一间院子,起码需要白银两百两。
“我已经凑了五十两做聘礼了,确实已经没银子了。”他瞧着李锦,“没办法,我就白天在师父这里拼命,干多一些,好早日能看诊,赚得也多点。不出活的时候,就在桂香家的院子里,什么脏什么累做什么,想着能争取一些表现分。”
说到这,他深吸一口气,沉默了半晌,冷笑道:“但没有用。”
李锦一边摇着手里的扇子,一边淡淡的说:“所以你就起了杀心?”
他跪在公堂正中,低着头,看着面前的青石板,许久才“嗯”了一声。
“最初只是想泄愤,教训一下。”他抬起头,“因为学医,懂些药理,知道有些药用少了是药,用多了是毒。”
他抬手,撩了一把额前的碎发:“用过几次会致人呕吐的药,也用过腹泻的。”
说到这里,像是戳到了苏胜心中的某个点,他迟疑,犹豫,不知道下一句话该如何开口。
大圣,你为什么跟着那个贼秃去抢劫灵山啊?哎,一言难尽啊。当初那贼秃掐着我脖子问我,你是跟我去西天,还是我送你上西天天蓬元帅,你呢?他说西...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
八零后的沈飞扬辛苦拼搏,却在年过半百的时候惨遭车祸,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医院的白墙,也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反而是穿越到了五零后小姑娘沈云芳身上。好死不死的,小姑娘现在刚刚十五岁,也就是说,她穿越在了吃不饱穿不暖,还动乱万分的七十年代。哼哼,这些都难不倒在社会中拼搏了大半辈子的智慧女人,且看她怎么左手鸡右手鸭...
落魄青年林言,偶然得到滴血空间。一切变得不一样了种植各种极品蔬菜,养殖各类珍奇野兽,与世界餐厅五百强合作,成为学校最大蔬菜供货商,创办慈善机构…琉璃青菜,水晶黄瓜,腥红番茄,中华鱼子酱,至尊神户牛肉,白金葡萄酒,这些都是林言同学的产品。但是,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林言同学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将你们手里的金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