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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苏绣儿做东,在松韵轩请大家伙吃饭,除了林易,曹达华、多隆赫然在列。
柳红在外做生意,不在城里,而霜儿姑娘则已经前往大梁。
二楼的雅间里,传出曹达华的大嗓门。
“嚯,原来那林秀手套是苏姑娘你做的,真是厉害啊,不愧是咱寿霖城首富的千金,和你父亲一样会做生意。”
这些日子,戴林秀手套似乎成为了一种时尚。
杀猪宰羊的戴,因为增加了摩擦力,握刀斩切更稳了。
姑娘小姐也戴,还会比比谁手套上的刺绣更漂亮,图案更时髦。
至于雾隐门中的人,除了仵作,那刽子手、扎纸匠、二皮匠,也都将这羊肠手套戴了起来。
这里邪门的事本来就多,做工的时候能多一种防护,对他们来说也是多一层保护。
带上这羊肠手套,做起事情来感觉更踏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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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人在一起,说的都是贴心窝子的话。
林易对曹达华和多隆也没有隐瞒,如实说了林秀手套的由来。
只不过他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于苏绣儿身上。
这才有了曹达华开头那一嗓子惊呼。
桌子上摆着这松韵轩的各种山珍海味,让曹达华和多隆大块朵硕。
林易也没闲着,尤其是那道八宝鸭子,吃了个爽。
苏绣儿吃东西则非常斯文,细嚼慢咽,看着另外三人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偷笑。
“林大哥,你慢点,别学他们俩,喝点水,别噎着。”
“嗯。。。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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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有人把桌子收拾了,送上茶水点心,四人就面向栏杆外,瞧着那热闹的戏台唱戏听曲。
当然,不白看。
苏绣儿拿出一个小元宝递给曹达华,曹达华向台前的空地上一扔,立即就有人捡起来,冲着楼上拱手拜谢。
戏台上,花旦的戏份格外精彩,表演的非常到位,甚至是。。。有些过于惊艳了。
林易不禁说道:“这花旦要是放在我们那个年代,即便京剧没落了,那也能算得上一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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