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的狗狗不会爱他了,就连他一直保护的人类,都不愿意相信他,供奉他了,一时之间心灰意冷,沉默地转过身打算离开,罢了,
这一切终究是他自己的错,是他没有保护好狗狗,没有保护好这个世间,
不供奉,便不供奉吧,
动了情之后,夜卿晚不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心中有一股自己都没有察觉过来的怨气,
这股怨气招引来了千里之外的魔神,
他一路追着魔神而去,在上修界的一处山巅停下了,淡粉色的花儿开得正艳,这正是招致天下疫病的毒花,魔神四处走了一圈,用略带赞许的眼光看了这些花一眼,
“吾儿真是做得不错,这些花,可真是漂亮啊,”
魔神转了转黑紫色的瞳孔,忽略他一身黑气与额头上夸张的魔纹,也是一个丰神俊朗的男子,夜卿晚用剑指着他,
“你什么意思,”
“帝师,我是不是没有跟你说过,如今的称霸一方的魔君,其中也有一半是你的功劳,”
夜卿晚被说得模糊了,“什么功劳?”
“忘记了,明修是你取的名字,他的骨血,也大部分来自于你,”魔神绕着夜卿晚转了一圈,“当然,时间太久太久了,久到你可能忘记了,不过,我一直没有忘,那年你重伤于神池,借灵池之水我为你疗伤,你当时抽出了几块断骨,加之鲜血,不小心溅落在灵石之上,疗伤离开之后我留下清理残局,不过两日就见灵石之上生出神魔混灵,并有成型之势,我便也抽出了我的一截魔骨,混上血液,将灵石带回魔界用魔气继续温养,让我没想到的事居然慢慢汇集成了婴儿模样,那时我还问过你,若你有孩子,会给他起什么名字,”
夜卿晚如在云端,除了吃惊之外,连思考的能力都没有了,他抽出的骨血,成了如今的魔君,未免也太过荒唐,
“魔头我是不会相信你的,”举剑攻击,魔神轻松躲开,
“莫要再想了,如今你所保护的这些世人,还信奉你吗?还愿意相信你吗?不会的,同我一起,杀光这三界,若不臣服,杀了便可,”
“魔头你在说什么?休得蛊惑我,我不会与你同流合污,”
他还要去找小狗道歉,林沐珩不喜欢魔界的人,不喜欢大魔头,如今伤才刚刚恢复,夜卿晚不是魔神的对手,不过两招神器就被夺下,
“如今你不是我的对手,回魔宫吧,那里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
魔神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就连夜卿晚都反抗不能,好像有什么力量无形牵扯着他往魔界去了,
“这是什么地方?你有什么阴谋?”
夜卿晚的第一次也懂了什么叫做挣扎不得无力反抗的感觉,像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天旋地转之间就被绑到了魔柱之上,他重伤未愈,创生给他疗程至少还要过几天才能完全恢复,
弘治十一年,弘治中兴正由兴盛走向衰落,贤臣们年衰致仕,内阁三人渐渐老去,弘治皇帝励精图治,也无法将大明推向更高的太平盛世。此时,京城西北角的破旧院落中,一个书生正翻阅着史料,检查这个大明和穿越前那个,是否严丝合缝。...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起点某位狗作者,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邹氏,其瞬间燃起了斗志本书又名原来我就是曹贼注不喜勿入,不喜勿喷。书友群893942847VIP全订群683829176新群,老群1500被封了,需验粉丝值,先加上面那个书友群发...
8岁时,林羡遇见萧菀青,被美色迷了眼,一句童言被人调笑多年阿姨你好美,我想嫁给你。后来,自以为早已忘怀的林羡再遇萧菀青,她的心跳又开始不停提醒她我好喜欢她。多年后,萧菀青被吃干抹净了才知道,原来软萌的小白兔长大了不是大白兔,而是狡猾的大灰狼。如果你说年少的爱恋像风一样捉摸不定,那我愿,余生以为期,长逝入...
她被小三陷害进错房睡错人,招惹上腹黑又护短的男人,从此开启宠上天的霸道模式。新婚丈夫不信她,男人直接开天价让她离婚,还对渣男说从今天开始,你得乖乖管她叫舅妈男上司对她图谋不轨,他直接吩咐那只手给我碰的,就把那只手给我废了!她回家抱怨上班太辛苦,他直接搂过来,宠溺地说道正好回家给我生孩子,一个不够,...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凶煞的百日关,但却因此因祸得福,拥有了一双奇特的阴阳眼。阴阳眼不是透视眼,却能够看清百鬼。...